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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西县塔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220070300428/2025-00019 分类: 其他、按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揭阳市揭西县塔头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5-20
名称: 塔头镇耕地保护“网格化”实施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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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头镇耕地保护“网格化”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5-20  浏览次数:-


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促进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耕地保护的工作要求和文件精神,推进耕地保护“网格化”,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全覆盖,形成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网格管理。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体系,层层压实镇属有关部门、驻村工作组、行政村、村民小组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严保严管。强化耕地保护意识,严格遵守“三区三线”和镇村规划,已经确定的耕地红线绝不能突破,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绝不能随便占用。

(三)坚持部门联动。加强耕地系统性保护,建立纪委、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行政村等部门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的衔接配合,严肃查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

三、目标任务

建立镇级、村级、村小组级网格化责任体系,建立“镇部门巡查发现、村级巡查协助、限期整改、执法查处、纪委督查督办”网格模式,耕地保护得到有效落实,实现耕地保护责任全覆盖。

四、网格化设置及职责

(一)“网格化”设置

1.一级网格长:分管综合执法、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农业工作的领导班子

2.二级网格长:各行政村驻村组长

3.三级网格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网格员:村“两委”干部

4.四级网格长(含网格员):各自然村村民小组组长(村经济合作社社长)

(二)职责

1.一级网格:镇本级区域设为一级网格,耕地“非农化”问题(指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如乱占耕地建房、挖沙、取土、建坟等),责任主体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耕地“非粮化”问题(指耕地丢荒撂荒,占用耕地种植苗木花卉草皮、养殖等),责任主体为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职责:落实镇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进一步明确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农业农村办公室人员分工,建立镇级网格化联合巡查登记表,对全镇范围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宣传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对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等行为落实限期整改、立案查处,联合纪委对下级网格化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周至少开展一次联合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等“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并做好巡查工作记录。

2.二级网格:镇驻村工作组设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驻村工作组。

职责:负责督促所驻村辖区范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实,指导、协调、督促辖区网格责任人做好相关工作,对接执法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落实整改要求和执法要求。负责对上级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文件精神传达学习,协调处理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每月至少组织两次辖区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定期向镇委、镇政府汇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提出工作建议及需要解决的事项。

3.三级网格:塔头村、潭溪村、阔园村、潭新村、阔西村、大丰村、新溪村、新园村、龙光村、山寮村、顶埔村、锦龙村、旧住村、保西村分别设为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行政村。

职责:网格长为村党组织书记、主任(负责人),其他村“两委”干部为网格员。各村按耕地区域实际划分自然村片区或以地理位置划分片区,由一名村网格员任相关片区负责人。三级网格负责本村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实四级网格责任人员,组织四级网格员开展耕地保护巡查工作。三级网格员由各村“两委”干部组成,是各村耕地保护直接责任人,对村内各地块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负责。负责对本村内地块的巡查,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基本农田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网格报告,紧急时可越级报告。负责对村内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密切关注责任区内各地块用途情况,对有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建房、挖沙、取土、种植苗木花卉草皮、挖塘养鱼等“非农化”“非粮化”的苗头性问题和动向,及时劝阻、制止有关行为并报告上级。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巡查,并做好巡查工作记录。

4.四级网格:以各行政村区域内村民小组(网格)为单元建设四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民小组(网格)成员。

职责:负责对村民小组(网格)内地块的巡查,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基本农田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网格报告。负责对村民小组(网格)内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密切关注责任区内各地块用途情况,对有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建房、挖沙、取土、种植苗木花卉草皮、挖塘养鱼等“非农化”“非粮化”的苗头性问题和动向,及时劝阻并迅速向上级网格汇报。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巡查,并做好巡查工作记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全面压实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有关部门、各驻村工作组、各村、各村民小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强化责任担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好辖区每一寸耕地,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强化监督管理,严格履行手续。要加强对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依法用地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行政、科学决策。要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完善的巡查制度,明确监管责任。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使用土地前必须明晰土地性质,坚决杜绝“未批先建”“违批违建”等违规违法行为。

(三)建立长效机制,严肃监督问责。镇人民政府以综合行政执法队、农业农村办公室作为本级网格的工作机构,由执法队、农业农村办公室牵头督促推进网格化耕地保护体系各项工作落实。上级网格要加强对下级网格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的监督,镇纪委定期开展督查督办行动,对检查发现的网格责任人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耕地保护职责,不依法制止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或者对耕地保护工作推诿扯皮的,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