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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西县塔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220070300428/2025-00009 分类: 其他、按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揭阳市揭西县塔头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2-10
名称: 中共塔头镇委关于美丽圩镇创建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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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塔头镇委关于美丽圩镇创建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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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78日至20239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塔头镇党委开展了巡察。10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塔头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塔头镇党委高度重视,诚恳接受,深刻反思,始终秉持“不回避、不推诿”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聚焦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对标巡察指出的问题与提出的整改要求,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我镇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照最高最好最优的要求不折不扣抓整改。截至20251月,巡察反馈的3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5个(含立行立改20个);制定的37条整改措施,已完成35条(含立行立改20个)。

二、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接到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塔头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党委书记带领下,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参会人员一致表示诚恳接受,表示要不折不扣照单全收,并马上行动,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全面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坚决打赢整改“攻坚战”。多次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和全镇干部职工会议,布置落实整改工作,要求领导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组的部署要求上来,高标准严要求抓好问题整改。

(二)强化领导,细化整改措施。对照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主要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塔头镇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市委美丽圩镇创建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查检查等工作,切实推动整改,有效落实工作。制定印发了《塔头镇党委关于美丽圩镇创建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步骤、组织领导、整改内容和具体要求等,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形成了反馈意见整改台账,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

三、集中整改具体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问题。2023年以来,我镇党委共召开44场党委(扩大)会,每次会议皆有落实“第一议题”的学习,其中有17场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我镇至今共召开53场“四学四行六规范”学习会,其中有6场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内容进行学习;截至202310月底,我镇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共召开6次会议学习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并研究我镇农业发展情况;目前,我镇已举办2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培训班,累计受训147人次;旧住村引进广东恒康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打造农旅观光项目,目前已投入500万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龙光农产品展销厅已于2023828日在三资平台进行招标,中标方为揭西县龙之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展销厅一楼为塔头镇农产品展销平台,二楼为揭西县龙之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电子商务运营点;锦龙村拟利用村内垦造水田和村委前观光池塘对外进行出租,目前已完成“三资”交易前期准备工作,预计今后每年将为村集体带来约25万元收入。

2关于“美丽圩镇创建统筹谋划不到位”问题。旧住村和锦龙村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2022年我镇乡村振兴项目库),投入资金20万元对两个村进行深入规划,完善美丽圩镇规划编制,同时旧住村农旅观光项目(广东恒康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对园区整体规划已完成设计规划;2021年以来,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项目库共25个美丽圩镇建设项目,涉及建设类型涵盖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项目归属于《塔头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4年初步规划7个项目,分别是旧住村恒康生态园入口至油柑基地道路硬底化、旧住村扶持壮大村集体项目、旧住村创建民主法治村项目、塔头镇环境长效综合整治项目、塔头镇垃圾转运站项目、旧住村旅游商铺项目、旧住村篮球场旁土地整规项目,进一步完善美丽圩镇专项规划内容。

3、关于“潭溪村濂溪老寨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设计不合理”问题。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100/天,覆盖户籍人口600多人,但外出人数较多,节假日才回来村里居住,目前实际常住人口仅为430多人;公路旁片区常住人口较少,由于接入污水站所需管网过长、资金成本过高,因此就地建设五级厌氧池预处理该片区污水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目前公路旁片区雨污分流管道已建成,污水也得到有效处理;北部片区常住人口约350人,污水产生量约52/天,目前该片区雨污分流工程已建成,生活污水接入污水处理站,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南部片区常住人口20余人、中部片区常住人口10余人,两个片区多为老旧房子,人口少且居住较分散,各农户生活污水经过自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房前屋后小菜地、林地、绿地浇灌,周边未发现因农村生活污水排放而造成的黑臭水体,也未对村庄及受纳体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经排查发现,污水处理站排污管网阻塞,已对排污管道进行清排,增加污水收集量。

4、关于“新溪村新队村前空地建设‘小公园’项目工程初步设计过度装饰、过度硬底化,不符合该村实际”问题。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2023年塔头镇新溪村公共场所改造提升项目调整为2023年塔头镇新溪村委农田灌溉水利设施修建工程和2023年塔头镇新溪村公共场所改造提升项目,县农业农村局于2023829日予以批复,两个项目于915日以“农民工匠”做法对外招标,目前均已经完工且于1218日通过验收,并于20241月交付使用。

5、关于“镇产业经济整体上存在经营主体小且散的现象,特色产业发展后劲不足”问题。我镇已在揭西产业园(下属揭西县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建设用地1970.21平方米,投入资金约1500万元用于建设甜玉米产业园农产品加工与包装厂房项目,主要功能为农产品加工,项目已于2024329日开工建设;揭西县桦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设施农用地已于2023814日通过县自然资源局审批,用地总面积131.35亩,其中生产设施用地120亩,辅助设施用地11.35亩,截至目前,该玉米种植主导企业已完成辅助设施用地建设工作,将对玉米进行分拣、包装和销售,同时,为延长产业链条,将在设施农用地上建设连栋薄膜温室+塑料大棚育苗棚,目前已完成镇级审批手续,相关资料已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审批;2021—2023年度,我镇共培育县级产业园2个,示范合作社5个和示范家庭农场2个。

6、关于“未能进一步服务农业经营企业和农贸经济,建立乡镇农产品检测中心,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2023年以来,我镇有检测站1个,种植类检测共715个样本,畜牧检测95批次,农产品检测中心初步规划在龙光农产品展销厅,配备专业技术人员1名。

7、关于“龙光村农产品展厅未发挥服务效益”问题。龙光农产品展销厅已于2023828日在塔头镇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中标方为揭西县龙之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中标价为30189/年,该展销厅一楼为塔头镇农产品展销平台,二楼为揭西县龙之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电子商务运营点。

8、关于“镇区仍存在乱搭乱建、墙体乱涂乱画等现象”问题。已开展清理整治,并进一步加大日常巡逻力度,开展每日日常巡查工作,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92人次,发放违法建筑责停通知书25份,对镇区牛皮癣小广告等进行5次大清理行动。

9周边地段存在摊位、车辆乱摆乱放、沿街商铺私搭遮阳棚以及文化广场乱贴乱画等”问题。我镇每日定期派出执法人员对摊位、车辆乱摆乱放、沿街商铺私搭遮阳棚等情况进行劝导、整治,规范停车和经营秩序。已向乱停放的车辆发放规范停车温馨提示40余份,向流通摊贩发放有序经营的倡议书40余份。202312月开展了“六乱”整治专项行动两次,改善了市容市貌。2024120日至25日,集中力量开展连续六天的“六乱”整治专项行动,有效规范了我镇中心街和塔头市场周边地段停车和经营秩序。202424日至29日春节前交通高峰期,组织执法人员疏导交通。

10、关于“镇政府对‘三线’整治不彻底,镇区存在‘空中蜘蛛网’”问题。我镇对镇区所在地的山寮村、塔头村和塔头文化广场附近“三线”进行排查并统一规划,在我镇2024年乡村振兴项目库中利用各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项目进行规范整治。目前山寮村、塔头村中心街已完成整改,并将塔头文化广场三线整治列入镇风貌提升项目包,争取早日开工整治。

11、关于“镇垃圾转运站设备老旧、地面破损,存在垃圾处理不及时,露天堆放的情况”问题。2023816日,镇与设计方签订垃圾转运站设计合同,设计完成后按程序送审。202458日公示结束,进行招标。目前已完工,正在投入使用中。

12、关于“镇党委未建立健全该镇‘五有’长效管护机制”问题。按照《揭西县美丽圩镇长效管护机制工作指引》文件要求,积极探索创新“有管理制度、有评价标准、有管护队伍、有群众参与、有督查考核”的“五有”长效管护机制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由“一时美”迈向“持久美”,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不断展现“百千万工程”新风貌。

13、关于“镇避难所未配备避难指示、紧急疏散等标识牌,也未配套应急避险的有关医疗救护设施和应急储备物资”问题。各小学已安装避难所标牌,紧急疏散等标识牌,已按有关要求配齐应急物资,并加强安全自我防范知识宣传、加强业务指导,完善避难场指示标识和开展学生转移应急演练。

14、关于“镇外出人口多,子女随迁到外地就学,生源不足,教育资源分散”问题。已经把新溪小学五至六年级撤并到顶埔小学、石牌小学四至六年级撤并到顶埔小学、锦龙小学已经全部分流到旧住小学和龙光小学。

15、关于“部分学校硬件设施老化、落后,存在5所均为煤渣跑道的中小学”问题。现塔头二中已完成教学楼补漏,顶埔小学厕所完成改造,塔头中学完成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阔园小学、新溪小学、塔头二中已完成党建室改造;顶埔小学和塔头中学的跑道现改造完成,龙光小学、潭新小学、阔园小学煤渣跑道改造已完成设计预算,目前正送财政审核。

16、关于“镇卫生院住院综合楼二三楼仍未装修使用,住院床位紧缺,满足不了群众看病需求”问题。202310月完成住院综合楼二楼装修并投入使用,设置住院病房6间,住院病床16张,治疗室1间。202310月,完成住院综合楼三楼装修,新设置康复科,于11月投入使用,康复科设有住院病床2间,中医门诊室1间,中医理疗室1间,功能理疗室1间,产后康复室1间,治疗室1间;配备有:住院病床4张,康复床8张,颈椎腰椎牵引床、蒸汽熏蒸床艾灸熏蒸床、骨科多功能牵引床各1张。现卫生院住院综合楼三层楼均已投入使用,共有住院病房12间,住院病床33张。

17、关于“美丽圩镇创建项目规划在发展乡村集体经济方面考虑不足,未能有效结合各村特色资源,实施‘造血’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问题。20212023年度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项目库共25个美丽圩镇建设项目,其中村集体造血项目共2个,分别为龙光村乡村旅游精品线路配套商铺项目(农产品展销)和旧住村乡村旅游配套项目,带动村集体经济,同时利用扶持壮大村集体项目,我镇山寮村、龙光村和顶埔村已先后入股农业公司,每年将带来不低于2.75万元收入,锦龙村正在申报2023年扶持壮大村集体项目;美丽圩镇规划项目缺少“造血”项目,后续倾向发展乡村集体经济方面。

18、关于“普惠金融产品单一,普惠金融覆盖率有待提升”问题。已与揭西农村商业银行取得合作,引入普惠经营贷款、普惠消费贷款、线上贷款三类贷款约30款金融产品;召开“塔头镇普惠金融产品业务推介会”,组织农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养殖大户、个体户、农业企业等20多家单位参加金融产品推介会,扩大宣传面。

19、关于“锦龙村龙山新村文化广场观礼台球场和塔头镇锦龙村龙山新村文化广场二期停车场仿古亭因使用非建设用地,被列为非法图斑”问题。我镇于2023816日出台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向揭西县农业农村局征求意见,揭西县农业农村局于2023817日进行回复,同意我镇就“三资”交易平台管理工作的试行办法,细则在第十四项中明确要求需提供“标的物权属的有效证明材料”,同时,落实三资平台管理人员与镇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工程类项目的选址做好用地规划,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20、关于“塔头村生态停车场北边停车场因涉及小部分旱地,于20224月被列为非法图斑,对北边停车场硬底化进行拆除,造成财政资金损失”问题。因项目前期谋划工作沟通不到位,未能结合实地勘察测量,导致出现占耕建设等违规情况,目前该图斑已于20232月去除硬底化并复耕,完成图斑整改。

21、关于“对村级纪检委员开展业务培训不到位,部分村级纪检委员对村工程项目监督不到位,对监督业务内容不熟悉,监督流于形式”问题。我镇纪委于每月月底对村级督查台账进行收集检查,便于及时对村级业务开展情况提出意见建议;2023825日,我镇纪委就“村级纪检委员监督履职不到位,对监督业务内容不熟悉,监督流于形式”的问题,特邀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在三楼党委厅,为我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和各村(居)纪检委员开展业务培训,对村级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

22、关于“京棉红绿灯路口至大圆盘路段和山寮村口至大圆盘路段,2路段路面升级改造项目未履行报建手续,且未申领《施工许可证》便开工建设”问题。督促施工单位补办申领《施工许可证》,严格审核把关项目程序,注意招投标是否合规,对完成招投标手续的,及时按时与中标人签订相应的合同;强化工程前期手续办理和资料管理,注意手续资料是否齐全,并严格按照流程进行资金拨付。

23、关于“塔头镇美丽圩镇(一期)改造项目工程、道路升级改造工程、路面排水及路灯基础弱电管工程等三个项目未申领《施工许可证》便开工建设”问题。严格把关施工程序,施工条件完备时,监督建设单位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24、关于“潭溪村桃溪洲雨污分流工程建设项目,未能及时做好群众工作,该工程至今尚未开工”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202310月份该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将持续关注群众诉求工作,及时解决群众诉求,逐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镇的形象水平、提高人民的幸福指数。

25、关于“潭新村旅游综合服务区项目于2018年已完成征地手续,因其中23户未签订协议(其中7户抵触心理强烈),至今未能解决”问题。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专人专户负责,做好工作,并继续督促驻村工作组和村干部做好村民思想工作。加强征地拆迁的透明度和程序公正、公开,充分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协商,促进信息公开。

26、关于“塔头镇美丽圩镇(一期)改造项目中的k2+100.4路段和k2+133.6~k2+253路段路基截面未按原图纸设计进行施工”问题。经对照原设计图纸,与施工方详细沟通,重新计算工程量,明确工程变更的具体内容,落实工程量核减,施工方已于2022725退回多拨工程款。引以为戒,责任部门要做好监管工作,督促监理公司做好现场工程施工监督工作。

27、关于“上陇乡门至中心街道市场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竣工验收临时更换项目负责人”问题。揭西长安建设实业有限公司塔头分公司项目负责人因事无法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特委托公司人员徐凯参加揭西县塔头镇上陇乡门至中心街道市场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已由施工方提供工程竣工临时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情况说明。

28、关于“镇大圆盘至中心街市场门口路面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未出具质量合格文件便组织竣工验收”问题。现已补全质量合格文件。后续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要求施工、监理、设计和勘察等部门做好质量检查工作,提供质量合格文件等资料,避免收尾工程进度拖延,保证工程项目正常及时竣工验收。

29、关于“镇政府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将县农村供水全覆盖及巩固提升工程结余资金调剂用于其他涉农项目,不符合有关规定”问题。拨给新溪村人居环境整治已于202314日追缴回镇账户;投入雨污分流、村道硬底化及美丽宜居村建设的资金,因农村集中供水和村道硬底化属雨污分流的一部分,用于雨污分流及村道硬底化工程的资金在其资金使用范围内;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2023年塔头镇新溪村公共场所改造提升项目调整为2023年塔头镇新溪村委农田灌溉水利设施修建工程和2023年塔头镇新溪村公共场所改造提升项目,揭西县农业农村局于2023829日予以批复,两个项目于2023915日经“农民工匠”做法对外招标,目前两个项目已完工并在20241月份通过验收。

30、关于“20221月,在未履行报批手续的情况下,变更资金使用计划,用于路面拆除重建,不符合有关规定”问题。镇经济发展办不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并定期进行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今后将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资金使用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1、关于“个别项目涉嫌拆分工程、规避政府采购”问题。我镇于2023816日出台了《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塔府函〔2023375号)文件(文件已正式施行),同时落实“三资”交易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三资”交易管理相关文件,提高业务水平,避免出现类似情况;举一反三,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拆分项目、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32、关于“镇党委班子成员未能充分发表意见,对项目资金谋划建言献策”问题。20231211日,我镇召开民主集中制学习会,会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共同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对进一步发挥民主和集中有更深的认识,意识到每位成员都要对美丽圩镇建设项目资金谋划建言献策,充分发表个人意见;2023年度以来,我镇目前共召开44场党委(扩大)会,对美丽圩镇、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重大事项都有进行民主讨论和逐人发表讨论意见。

33、关于“派出所网格员、新园村网格员更新不及时”问题。查找到问题后,派出所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专员负责及时更新尚未更新的村(居)网格员,制定更新计划,防止出现类似情况再次出现。目前,全镇15个村(居)派出所网格员驻村名单已全部更新完毕。

34、关于“潭新村有1户脱贫户的房子墙皮部分脱落,导致雨天时渗水,相关网格员未及时发现,及时排除风险”问题。该户已于20237月份进行修缮,墙体已进行加固和粉刷,接下来,我镇将加强对脱贫户“八有”情况排查工作力度,避免出现类似情况;当前派出所和新园村的网格员信息已经完成更新;1123日,塔头镇对全镇村级网格员进行全员培训指导。

35、关于“文明圩镇创建以来,镇对乡风文明、村规民约的引导宣传形式单一,群众参与度不高”问题。2023年已有3个村修改了村规民约,有6个村重新制定了村规民约,有1个居委重新制定了居民公约;采取多种形式,如村务公开宣传栏、村广播、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全方位进行宣传,引导群众主动遵守村规民约,促进乡风文明的发展;结合各部门工作开展,如社工服务、执法、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开展宣传;利用重大节日开展群众活动,如送春联、民俗活动等,带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2023122日在旧住村组织英歌舞表演,126日阔园村利用村中祖祠庆典机会,举办舞狮表演。龙年春节期间,塔头镇各村举办送春联、舞龙舞狮、英歌舞、潮州大锣鼓、标旗巡游等传统民俗活动。

36、关于“镇党委统筹引导群众、乡贤参与圩镇创建和乡村治理力度不足,宣传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氛围不浓”问题。利用重大节日开展节日慰问,乡贤座谈,建立良好沟通;发动乡贤参与,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活动,如送文化下乡,送戏下乡等,提高乡贤参与度。20231218日、22日,塔头镇组织开展创卫志愿服务行动,助力推进美丽圩镇建设。2024125日、30日,塔头镇开展迎新春送春联活动。220日召开塔头镇乡贤座谈会;202418日,塔头镇组织“绿美塔头”志愿服务活动;112日、219日,塔头镇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我为家乡种棵树”义务植树活动;2024年229日、38日,举办“党旗红·乡村绿,建设绿美生态揭西”植树活动;312日,举办“我为家乡添片绿,携手共植同心林”植树活动;416日,在阔园村下片区举办植树活动。

37、关于“20237月,镇共有滞留境外涉‘电诈’人员10名,截至20238月,仍有3名未能劝返”问题。我镇及时成立工作专班,密切关注掌握动态,至20241129日,滞留境外涉“电诈”人员已实现清零。

四、全面吸取教训、认真总结经验,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

经过集中整改,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镇美丽圩镇创建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已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不懈改作风,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强化党建引领,强化整改工作成果。将整改工作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四学四行六规范”党建主题活动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镇上下改进作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党建为引领,有效激发体制活力、激活基层经验、激励干部作为,充分发挥基层党建战斗堡垒作用,从而推动全面实施“百千万工程”,推动高质量发展。

(四)建章立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结合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持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照单履责、述职述责、定期报告等制度,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健全制度、建强队伍、推动工作的实效。

中共塔头镇委

202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