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强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范村庄建设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规定和有关要求,开展大丰村村庄规划调整工作,现将调整必要性论证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现按程序对《揭西县塔头镇大丰村村庄规划调整必要性论证》进行公示,对公示事项存在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揭西县塔头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诉(申诉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诉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诉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盖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塔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09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