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西县人民政府:
塔头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市委李水华书记到揭西调研指示精神,对照《潮惠高速塔头出口旅游服务区规划方案》,全力推动高速出入口附近100到200亩规划用地各项工作。
根据《揭西县人民政府关于揭西县塔头镇高速公路出入口旅游综合服务区规划用地的批复》(揭西府函【2018】34号)精神,同意我镇依法组织征收高速公路出入口连接线西侧地段约100亩的农村集体土地用于揭西县塔头镇高速公路出入口旅游综合服务区建设。鉴于该旅游综合服务区的功能定位和配套建设内容,恳请县政府继续在潭新村的月潭和月新两个经济联合社中增加规划建设用地约100亩。其中52亩作为旅游综合服务区建设用地(旅游综合服务区规划总用地将达到152亩)(附件一);15.2亩作为征地留用地安置(其中月潭村经济联合社8.2亩,月新村经济联合社7亩);33亩作为农村宅基地及公共配套设施用地(其中月潭村经济联合社约18亩,月新村经济联合社约15亩)(附件二)。
塔头镇委镇政府将按照县的要求部署,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项目的各项工作,恳请县政府给予大力支持,增加潮惠高速塔头出入口旅游综合服务区规划建设用地约100亩是盼。
以上请示,恳请支持。
附件一:揭西县塔头镇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地征地留用地位置图(旅游综合服务区总用地)
附件二:揭西县塔头镇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地征地留用地位置图
塔头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