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夏季炎热时节及防汛重要时段,到水库、河道、水渠、塘坝等野外水域进行游泳、戏水、垂钓等活动人员陆续增多,极易引发溺水事故,为防止出现溺水等安全事故,现重申:
一、全镇各类水库、河道等涉水区域,均不具备游泳、钓鱼等活动所需要的安全条件,存在较大的危险性,禁止任何人员和任何组织到上述区域开展游泳、游玩、钓鱼等危险活动。
二、学校、家长要加强对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严防学生、未成年人私自在水库、河道等涉水区域游泳、玩耍,避免发生溺水等安全事故。
三、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涉水危险区域内停车和违法搭建临时设施、设备。
四、对违反水库、河道等涉水区域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擅自下水游泳发生的安全事件,责任自负。对严重阻扰和干扰相关管理,破坏水库、河道生态环境和破坏水工程设施的行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珍爱生命自觉远离危险水域,预防溺水从我做起。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向所在村(社区)举报在水库、河道、水渠、塘坝等涉水区域戏水的违规行为。
六、监督举报电话:0663-5682866。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照执行,特此通告。
上砂镇河长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