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局工作实际和工作需要,经党组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决定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调整后分工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曾瑞平同志主持县司法局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述万同志协助局长负责日常工作,分管法制股、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挂钩指导棉湖、五经富、京溪园、凤江、龙潭司法所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梅梅同志分管综合股、法律服务股、法律援助处、公证处,负责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工作,挂钩指导东园、塔头、南山、五云司法所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志鹏同志分管法治建设股、社区矫正股(社区矫正中心),负责维稳工作,挂钩指导坪上、大溪、钱坑、金和司法所工作;
党组成员、政工办主任张丹霞同志分管政治工作办公室,挂钩指导河婆、良田、上砂、灰寨司法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