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负责单位 | 抽查任务 名称 | 实施 单位 | 抽查事项 | 抽查 类型 | 抽查对象 范围 | 抽查对象 总数 | 检查方式(现场/非现场) | 抽取比例 | 抽查时间 |
1 | 信用监管股 | 全县企业不定向抽查 | 信用监管股、产品质量股、各监管所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两大抽查类别检查。(一般检查事项) | 不定向 | 2025年度年报的企业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企业数量 | 现场(含部分非现场)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企业信用风险等级低、一般、较高、高)对登记的企业开展分类抽查(省局、市局抽取并组织实施检查的企业数量计入本级2026年度企业抽查总量) | 2026年10月31日前 |
2 | 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双随机抽查 | 信用监管股、各监管所 | 对登记事项、年报信息、生产经营情况等进行检查。(一般检查事项) | 不定向 | 2025年度年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 | 现场(含部分非现场)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2026年10月31日前 | |
3 | 全县个体工商户双随机抽查 | 信用监管股、产品质量股、各监管所 | 对登记事项、年报信息、生产经营情况等进行检查。(一般检查事项) | 不定向 | 2025年度年报的个体工商户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个体工商户数量 | 现场(含部分非现场)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2026年10月31日前 | |
4 | 执法大队 | 电动自行车充电价格专项抽查 | 执法大队、各监管所 | 是否存在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一般检查事项) | 定向 | 辖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 | 实施部门统计 | 现场 | 5% | 2026年3月至11月 |
5 | 水电气企业收费专项抽查 | 执法大队、各监管所 | 是否存在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是否按规定落实价格优惠政策、是否存在转嫁红线外费用等行为。(一般检查事项) | 定向 | 辖区内水电气经营企业 | 实施部门统计 | 现场 | 5% | 2026年3月至11月 | |
6 | 知识产权股 | 广告行为检查 | 知识产权股、各监管所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一般检查事项) | 不定向 |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单位 | 实施部门统计 | 现场 | 10% | 2026年11月底前 |
7 | 全县商标代理机构定向抽查 | 知识产权股、各监管所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对商标代理机构的商标代理行为进行检查。(一般检查事项) | 定向 | 全县商标代理机构 | 实施部门统计 | 现场 | 100% | 2026年11月30日前 | |
8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以及地理标志) | 知识产权股、各监管所 | 商标使用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五款、第十六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般检查事项) | 不定向 | 各类经营主体 | 实施部门统计 | 现场 | 10% | 2026年10月31日前 | |
9 | 产品质量股 | 对全县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监督抽查 | 产品质量股 |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一般检查事项) | 不定向 | 全县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标准 | 根据实际情况动态更新 | 现场 |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团体标准随机工作指引》《企业标准随机工作指引》,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 2026年11 月底前 |
10 | 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产品质量股 | 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获证组织查验)。(一般检查事项) | 定向 | 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组织 | 实施部门统计 | 现场 | 不少于6% | 2026年11 月底前 | |
11 | 县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产品质量股 | 检验检测监督检查。(一般检查事项) | 定向 | 全县获得省市场监管局颁发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 | 实施部门统计 | 现场 | 不少于15% | 2026年11 月底前 | |
12 | 食品安全股 | 全县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食品安全股、各监管所 | 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重点检查事项) | 定向 | 全县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者 | 按实际情况动态更新 | 现场 | 根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的管理办法(试行)》并结合地方实际确定 | 2026年11月30日前 |
13 | 全县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监督检查 | 食品安全股、各监管所 |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管理、原辅料控制、生产关键环节控制、检验控制、运输及交付控制、标识信息、不合格品管理和产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重点检查事项) | 定向 | 全县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 | 按实际情况动态更新 | 现场 | 根据《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管理办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的管理办法(试行)》并结合地方实际确定 | 2026年11月30日前 | |
14 | 全县餐饮服务提供者、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 食品安全股、各监管所 | 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餐饮操作规范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事项) | 不定向 | 全县餐饮服务提供者、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风险等级为 D 级除外) | 实施部门统计 | 现场 | 根据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并结合地方实际确定 | 2026年11月前 | |
15 | 全县食品(含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抽查。(重点检查事项) | 食品安全股、各监管所 | 食品(含特殊食品)销售者经营主体资质、产品合法性、进货查验、销售过程控制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应当履行的义务。(一般检查事项) | 定向 | 全县食品销售者(含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者、保健食品销售者) | 实施部门统计 | 现场 | 根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并结合地方实际确定 | 2026年11月前 | |
16 | 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检查 | 食品安全股、各监管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等规定的义务。(重点检查事项) | 定向 | 已依法备案的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 | 实施部门统计 | 现场 | 根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并结合地方实际确定 | 2026年11月前 | |
17 | 全县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监督检查 | 食品安全股、各监管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义务。(重点检查事项) | 不定向 |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零售)市场入场销售者 | 按实际情况动态更新 | 现场 |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要求部署并结合地方实际确定 | 2026年11月前 | |
18 |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监督检查 | 食品安全股、各监管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义务。(重点检查事项) | 定向 |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零售)市场开办者 | 按实际情况动态更新 | 现场 | 根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并结合地方实际确定 | 2026年11月前 | |
19 | 特种设备安全股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 | 特种设备安全股 |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检查。(重点检查事项) | 定向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实施部门统计 | 现场 | 5% | 2026年11月30日前 |
揭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6-04-17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