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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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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揭阳市揭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6-29
名称: 企业年金常见知识问答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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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常见知识问答

发布日期:2023-06-29  浏览次数:-

  一、什么是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年金不具有强制性,企业和职工自愿参加缴纳。

  二、企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有什么区别?

  《社会保险法》第三条规定,“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其中养老保险的多支柱指的就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企业年金(第二支柱)、个人养老金和商业养老保险等(第三支柱)。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国家规定强制参加,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共同缴费,达到规定的条件后,按照规定计发养老金。

  企业年金: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个人养老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按照自愿原则,在国家规定的限额内缴费,由指定的管理机构开展市场化投资运营,投资收益归个人所有。

  三、企业年金如何缴纳及归属?

  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企业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企业缴费及其收益按照双方约定其自始归属职工个人,或者逐步归属职工个人。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 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 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

  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企业可以与职工一方约定其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也可以约定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8 年。

  四、企业年金制度文件主要有哪些?

  目前企业年金的主要制度文件有:

  1.《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令第36号);

  2.《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1 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企业年金有关问题意见的函》(人社厅函〔2019〕203 号);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人社厅发〔2014〕60 号);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督司《关于企业年金计划管理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监司函〔2013〕18 号);

  6.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我省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服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1788 号);

  7.《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扩面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127 号);

  8.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385 号)。

  五、建立企业年金有什么好处?

  1.对于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有利于完善本单位的薪酬福利体系,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形成对员工的长效激励,稳定员工队伍,吸引优秀人才,体现企业“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帮助企业树立形象,促进企业发展。

  2.对于职工,能在退休后获得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外,还能够获得补充性的养老保障,更好地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

  六、哪些用人单位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可以建立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我省支持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的下属单位加入其主管部门建立的企业年金计划,支持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派遣劳动者参加企业年金,支持会员单位加入行业协会建立的企业年金计划,共同推动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七、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的条件有哪些?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已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2.用人单位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3.用人单位与职工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八、职工参与企业年金的条件是什么?

  1.与建立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试用期已满;

  2.已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九、建立企业年金的流程是什么?

  用人单位先与职工一方通过集体协商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企业年金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通过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方案备案后,用人单位选定受托人并签订受托合同,受托人选定托管人、投资管理人、账户管理人并分别签订管理合同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建立企业年金的主要流程如下图所示:

  十、如何办理企业年金方案的备案?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当将企业年金方案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其中,中央所属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跨省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内跨地区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收到企业年金方案文本之日起 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企业年金方案即行生效。

  方案备案材料: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函(含重点情况说明);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广东省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办理流程:

  第一步: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

  (https://www.gdzwfw.gov.cn/),选择对应的办事情景后,在线填报申请材料。(可实现全程网办,无需另外报送纸质材料。)

  第二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到申请材料后,对资料齐备的予以受理,对资料不齐备的通知补正。

  第三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完毕,作出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复函,并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申请单位。

  

 

  ※温馨提示:

  1.下属单位申请加入集团年金计划的,原则上由集团公司集中统一办理方案备案。

  2.劳务派遣企业按规定为有条件的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劳动者建立企业年金;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申请加入行业协会的企业年金计划,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备案。

  十一、受托机构如何办理企业年金合同备案?

  根据《关于企业年金计划管理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企业新建企业年金单一计划,取得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函并确定受托人后,由受托人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所在地省级、计划单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报送备案申请函及管理合同等相关材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及时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于收到符合规定的备案材料之日起 15 日内出具计划确认函。

 

  十二、企业年金的运营模式是怎样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委托有资格的机构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企业年金运作采取信托模式。

  企业年金由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四个年金管理机构共同参与运作。受托人是指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者企业年金理事会。账户管理人是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托管人是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投资管理人是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年金管理机构资格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

  四方面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如下图:

 

 

  十三、职工如何领取企业年金待遇?

  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向受托人申请领取企业年金:

  1.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

  2.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十四、企业年金有哪些税收政策?

  1.在缴费环节,对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付的企业年金缴费,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按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 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在基金投资环节,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在领取环节,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十五、加入企业年金的职工享有哪些主要权利?

  1.在满足国家规定和年金方案规定的权益归属条件后,职工对个人账户中已经归属的权益拥有所有权;

  2.在满足国家规定的领取条件后,职工享有领取企业年金待遇的权利;

  3.由于自身原因,职工可以申请本人中止缴费;原因消失后,可以申请恢复缴费;

  4.职工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个人账户转移或者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