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打传办字〔2014〕1号)、《揭阳市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揭阳市无传销县(市、区)认定工作的通知》(揭打传办字〔2016〕2 号)和《揭西县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揭西县无传销镇(乡、街道)认定工作的通知》(揭西打传办字〔2016〕2号)的文件精神,打击防范传销行为,促进我镇和谐稳定,我镇制定了《钱坑镇关于开展无传销村(居)认定工作的通知》,扎实开展了“无传销村(居)”的创建工作,通过认真听取汇报、材料审核、实地勘察的方式进行综合认定,并报镇政府审批同意,现认定老圩居委会、长三水村、钱北村、钱南村、钱东村、钱西村、顶联村、月翁村、大茶石村、竹园内村、南光村、埔龙尾村、红光村、白石村为“钱坑镇无传销村(居)”,现将创建及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有关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文件精神,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打击传销的宣传工作和防控工作。
二、落实措施,扎实创建
开展创建活动以来,各村(居)委会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围绕创建指标,从严处着手,向实处发力,健全打传机制,完善防控体系,开展专项整治,上下联动,掀起了创建热潮。
(一)统筹推进,建立健全打传工作机制。建立打击传销工作机制是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在这次创建活动中,我镇进一步对打传机制进行了健全,一方面强化责任和问责机制,进一步理顺、细化各个部门打传职责,强化问责监督。另一方面强化部门协同机制,使行政执法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在打击传销工作中有效衔接,增强执法力度,提高工作成效。通过努力,我镇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深入开展打击传销的专项整治行动,按要求处理举报投诉和上级转办、督办案件;开展刑事打击与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大要案件;开展部门合作、区域执法协作及执法衔接工作。落实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措施,强化对传销活动的监控和整治,及时清理传销组织利用出租屋聚集传销人员。
(三)完善打击传销防控体系建设,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重视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应用,积极推进打击传销信息系统、黑名单库建设及应用等基础工作,及时搜集、汇总、填报查处传销案件及传销人员等相关信息。
(四)广泛宣传教育,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横幅、传单等方式进行宣传,增强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打传氛围。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网络、信访等举报渠道,积极发动群众举报传销抵制传销。
三、创建到位,取得成效
经过全镇上下一年多的努力,目前,我镇“无传销村(居)”创建工作已完成前期创建任务。根据《钱坑镇关于开展无传销村(居)认定工作的通知》(钱府〔2016〕24号)的要求进行认定,全镇14个村(居)委会均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达到无传销村(居)申报条件。
自2017年开始,每年6月底前,镇将对上一年被评为无传销村(居)的村(居)委会进行复查,对不再符合无传销村(居)认定条件的,取消对其无传销村(居)的认定,同时对其本年度打传综治考评作扣分处理,并督促其在下一年6月前完成整改工作,否则,下一下年打传综治考评作0分处理,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特此通报
钱坑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