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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揭西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22MB2D24550C/2023-00034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告
发布机构: 揭阳市揭西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02-21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生猪屠宰执法工作的通知
文号:  揭西农函〔2023〕34号 发布日期: 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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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生猪屠宰执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30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河婆街道办),局有关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领域执法,依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强化源头治理,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生猪屠宰执法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生猪屠宰执法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周密部署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大排查力度,细化监管措施

  要明确监管责任人,加大监督检查频率,加大城乡结合部、县乡交通道路周边、已取缔的私屠滥宰点(户)等私屠滥宰易发多发区的排查和巡查力度,防止私屠滥宰死灰复燃。坚持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畅通私屠滥宰问题举报方式,集中力量对违法线索进行核实,落实持续监管措施,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不留死角。

  三、严查定点企业,杜绝非法屠宰

  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规定落实官方兽医派驻、生猪入场查验、屠宰检疫、肉品品质检验、出厂检查、无害化处理以及车辆进出场消毒等制度。

  落实屠宰环节“瘦肉精”和非洲猪瘟自检,规范代宰行为,严格染疫和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依法处罚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不落实,代宰生猪只收费不检验等违法行为,严防相关生猪产品披上合法外衣,流入市场。对屠宰、加工、经营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生猪的,一律依照动物防疫法规定顶格处罚;对屠宰的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提供场所的,一律依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顶格处罚,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部门联动,严打私屠滥宰

  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动作为,发挥主体作用,会同农业、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动执法,加大对养殖、屠宰、加工、经营等生猪产品全链条各环节检查力度。协调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尤其是酒店、餐厅、饭堂等场所)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采购的肉品应来自定点屠宰厂,并严格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加工、经营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对涉嫌非法收购、贩卖、屠宰病死猪,私屠滥宰,加工制售病死猪肉制品的犯罪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犯罪案件线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协同作战、齐抓共管、深挖严查,防止出现短板效应。

  五、强化科普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乡镇(街道)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受理、收集群众举报和反映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核查,确保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反馈,及时公开案件查处情况。揭西县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5230906,5583875。要通过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升科学健康肉类消费理念。发布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发挥警示作用,提高屠宰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意识,增强人民群众对生猪肉食产品的消费信心。

  揭西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