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委〔2019〕15号
关于印发《南山镇2018年度村(社区)党组织
书记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
《南山镇2018年度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已经镇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山镇委
2019年3月14日
南山镇2018年度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加大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经费保障力度的通知》(粤财行〔2018〕102号)、《揭西县2018年度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省设立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绩效奖励经费,为落实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绩效奖励,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不断激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好党建、干事创业、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热情,经镇委同意,现制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在本通知印发后开始启动,2019年3月15日前完成。
二、考核对象
全镇19个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包括下派任职的党组织书记。
三、考核主体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考核工作由镇党委组织实施。
四、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考核总分由实绩考核、民主测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实绩考核得分占90%权重,民主测评得分占10%权重。
(一)实绩考核
主要围绕基层党建、乡村振兴、精准扶贫、土地确权、综治维稳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实绩考核成绩主要由镇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部门负责人和驻村(直联)干部、县级以上单位下派的驻村干部评价的分数组成,结合平时表现进行打分。其中镇领导班子成员总分平均值占50%权重,镇相关工作部门负责人总分平均值占30%权重,其他驻村(直联)干部、县级以上单位下派的驻村干部总分平均值占20%权重。
考核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层党建
①班子建设情况。从村(社区)“两委”班子运行情况,重点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履职情况、村(社区)“两委”干部分工、配备和储备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②党员队伍管理情况。从每年制定发展党员计划情况,发展党员工作是否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情况,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③活动阵地建设情况。从村(社区)是否按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标准,统一规范活动场所的名称,规范设置“一厅五室”,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等方面进行考核。
2.乡村振兴
①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情况。从村庄“四清”“四拆”、提升村容村貌、推进村道硬化、雨污分流、垃圾处理等方面进行考核。
②开展新农村建设情况。从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提升环境卫生工作成果,为群众创造宜居舒适的居住条件、优美的生活环境方面进行考核。
3.精准扶贫
①扶贫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从围绕县镇扶贫工作部署,落实扶贫工作责任,推动精准扶贫各项工作扎实开展等方面进行考核。
②扶贫工作取得成效情况。从贫困村减贫人口、贫困村增收成效、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和数字脱贫,年度脱贫任务目标是否完成等方面进行考核。
4.土地确权
①落实土地确权责任情况。从围绕县镇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
②解决复杂矛盾情况。从妥善化解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遇到的矛盾纠纷,及时解决历史遗留等问题,按要求完成土地确权颁证登记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
5.综治维稳
①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从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以权谋私、以职谋利,积极推进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等方面进行考核。
②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情况。从村(社区)是否出现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甚至发生群体性事件,社会风气是否良好等方面进行考核。
镇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其他驻村(直联)干部、县级以上单位下派的驻村干部等人员对相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实绩考核工作,由镇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集中进行考核评分。
(二)民主测评
由村(社区)其他“两委”班子成员,部分党员、村(居)民代表(约8—10名),所在村(社区)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测评。
测评等次分:好、较好、一般、差。
五、考核程序
年度考核主要按照以下六个程序进行:
(一)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县考核方案,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本镇考核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考核工作,研究确定考核工作的重大问题等。
(二)开展工作考核。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
1.发布考核预告。考核组到各村(社区)时,在醒目位置张贴考核预告,公布考核对象名单、考核组联系电话,接受党员群众反映情况。
2.总结综述和民主测评。召开总结述职和民主测评会议,会议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持。考核组组长作动员讲话,阐明考核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程序以及工作纪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作自评报告,述职后由参会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3.个别座谈。个别谈话要做到广泛、精准和深入。要适当扩大谈话范围,开展深入谈话和有针对性的谈话,座谈对象要敢说真话,如实反映情况。要充分做好谈话前的准备工作,保证充足谈话时间,重点人重点谈,知情人深入谈,增强谈话方式灵活性,提高谈话质量,确保了解到真情况、活情况。
村级座谈对象主要包括:县级以上单位下派的驻村干部;镇级驻村(直联)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村聘用干部;部分党员代表及村民代表;所在村部分“两代表一委员”等。
镇级座谈对象主要包括:镇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等。
4.查阅资料。对照考核内容查阅有关材料,核查村(社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作为量化考核得分的重要依据。
(三)综合分析考核结果。由考核组根据实绩考核评分、民主测评情况,结合收集的信息资料、个别座谈和查阅资料掌握的情况,对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综合分析,作出客观评价,并形成综合考核结果报告。同时,对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考核实行量化打分(分数精确到一位小数),并根据得分情况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评定。其中,总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等次;75—89分的,为“称职”等次;60—74分的,为“基本称职”等次;60分以下的(不包含60分),为“不称职”等次。
(四)不能评为优秀等次的情形。
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不能评为“好”等次:
①村(社区)辖区责任范围内发生两次重大或一次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因工作受到责任追究的。
③村(社区)辖区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力并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
④受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或镇委、镇政府通报批评的。
⑤有其它严重问题的。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受党政纪处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绩效考核视处分情况确定考核等次: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的,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党政纪处分的,绩效考核评为“不称职”等次。在当年度被立案查处,尚未有结论的,暂不评定等次。
(六)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束后,镇要召开党委会听取考核组考核情况汇报,对考核结果进行研究审定。镇党委要在一定的范围内,采取会议的形式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在镇村两级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公示期间如收到党员群众的举报或反映问题,镇党委要高度重视,专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核实。
考核组要将考核结果填写入《乡镇(街道)2018年度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考核民主测评表》《乡镇(街道)2018年度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要高度重视,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绩效考核工作,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二)充分发扬民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考核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把整个考核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真正把善谋发展、实绩突出、组织认可、群众满意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推选出来。
(三)严肃考核工作纪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考核情况,不准凭感情和个人恩怨反映情况;不准借机谋取私利;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对于违反考核工作纪律的,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1.2018年南山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绩效考核评分表
2.南山镇2018年度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绩效考核民主测评表
3.南山镇2018年度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