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2015年度深化平安建设
暨综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县综治委:
2015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综治委的关心支持下,我局认真履行综治职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综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机关院内没有发生任何刑事、民事案件,没有发生越级上访人员和参与非法组织活动的案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始终保持大事大抓、主官主抓的工作态势
我们将深化平安建设暨综治工作纳入民政工作总体部署,坚持三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针对局领导班子调整的实际,及时调整了平安建设暨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综治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分头抓,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综治工作机制。与下属单位签订了综治工作责任状,制定了综治工作计划和目标,建立健全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综治工作网络。二是宣传教育到位。及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有关深化平安建设暨综治工作文件,部署全局深化平安建设暨综治工作,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深化平安建设暨综合治理意识。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向民政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宣传民政法律法规政策和民政战线上的典型事迹,提高了全民参与综合治理工作的自觉性与主动性。三是服务保障到位。加大了资金投入,安装了电子监控系统,完善了消防设施器材,充实调整了保安和门卫队伍,建立健全了安全保卫制度,加大了制度执行力的监管,从人防、物防、技防等方面入手,确保了办公大楼和下属单位的安全。今年以来,机关和下属单位没有发生任何刑事、民事案件,没有发生越级上访人员和参与非法组织活动的案件,没有出现赌博、吸毒、盗窃、火灾现象,没有发生纠纷、矛盾激化和民转刑案件及群众集体上访事件。
二、落实排查整改,始终保持抓早抓小抓了的工作节奏
民生保障是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对工作中的苗头性问题,我们坚持早排查、早介入、早处理,防止矛盾转化升级,保持工作主动权。一是抓好经常性的排查整改。对各乡镇基层民政机构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详细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2015年以来,先后对全县17个养老服务机构、17个婚姻登记窗口、1个县社会救助站、1个县儿童福利院、1个县光荣院、1个县福利院、1个殡仪馆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查出安全事故隐患40多个,主要集中在火灾消防隐患这个方面。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一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制定相应整改(改造)方案,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单位、解决时限和具体措施,从源头上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抓好群众来信来访的调处工作落实局领导带一名股室负责人每天接访制度,倾听群众诉求,掌握思想动态,针对其反映的问题,向来访人及时宣传有关政策,积极解决来访人反映的合理要求,耐心做好思想疏导教育工作,努力争取上访人理解支持。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20批104人次。受理群众来信30件,答复电话来访121余次,均在第一时间得到落实,促使上访对象息诉停访,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抓好深化平安建设暨综治帮扶机制的落实。县民政局作为县扶贫“双到”挂钩帮扶灰寨镇三坝村的牵头单位,积极帮助三坝村解决生产生活难题20多个,送去帮扶资金10多万元,慰问棉被、大米、食油、化肥种子折款5万多元。在落实经济帮扶的同时,工作组成员结合蹲点帮扶,指导挂点单位制定了综治帮扶制度,广泛了解社情民意,指导督促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完善治安防控体系。2015年以来,工作组指导帮扶单位开展综治排查2次以上,就地化解矛盾纠纷3起,挂点的三坝村为平安单位和“四零”村(零发案、零犯罪、零事故、矛盾零上交)。
三、激活基层力量,提高社区(村委)和社会组织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社区是社会构成的基本单元,在“单位人”日益向“社会人”转化的趋势下,社区(村委)日益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载体,为了不断提升社区(村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我们有针对性地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狠抓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基层制定完善了村委会任期发展目标、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务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二是狠抓了社区社会组织建设。积极鼓励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服务活动,目前,包括民政项目扶持资金在内,已经落实项目投资100多万元。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制定并下发了《全县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方案》,重点指导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加强发展党员,加快组建党组织。
四、落实民生政策,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好调节社会利益、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的职能作用。一是在救灾救济工作中,通过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下拨款、粮、物帮助受灾群众解决生活困难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据统计,2015年在春夏荒期间,为解决灾民的生产生活问题,我局先后下拨救灾救济款200多万元,帮助灾民抗灾复产。二是在城乡低保的工作中,通过调查摸底、走访基层群众、张榜公布、发放存折等形式保证最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保障。2015年全县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共15016户30141人,其中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2160户3957人,农村居民12856户26184人,城镇低保标准提高到53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85元,全县年支付最低生活保障资金7500多万元,切实帮助保障对象解决了实际困难。二是全力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搭建为民便捷服务平台,较好地帮助了困难群众解决看病难的问题。三是在优抚安置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提高了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四是制订出台了《揭西县2014年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紧紧围绕“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促进基层经济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推动社会和谐与群众满意”的目的,通过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完善机制,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城市社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和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加强贯彻落实《村委会组织法》配套制度建设,完善村民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研究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年终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情况通报全县(由县委办发文通报)。对排名靠后的村(居)委会限期进行整改。扎实推进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巩固和扩大“难点村”治理成果。建立健全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推动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向农村延伸。同时,加快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着力培育发展社区社工机构。壮大社工队伍,发展社区志愿服务,发挥社会协同作用,增强社会活力。五是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建立信访台账,今年以来,到我局上访的约有133宗,202人次,来信30宗,主要都是要求救济、补助,基本上每项来信来访都给予了明确的答复,回复率达到100%。七是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结合近年来流浪乞讨人员的增加,不断加强救助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落实救助经费,对真正需要救助的困难人员给予了救助,帮助他们解决了吃饭及返乡难的问题。2015年度,共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675人次,为我县的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专此汇报。
揭 西 县 民 政 局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