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委〔2019〕19号
关于印发《龙潭镇集中开展涉土违法违规
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各村(居)委,镇相关单位:
《龙潭镇集中开展涉土违法违规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龙潭镇委
龙潭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4日
龙潭镇集中开展涉土违法违规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我镇当前土地管理突出问题,依法整治已批未供、已供未建国有建设用地,乱租、乱占、乱建集体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从根本上解决影响我镇改革发展最大的瓶颈和社会稳定的乱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镇决定用3个月的时间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涉土违法违规整治专项行动。现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自然资源管理保护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通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地毯式、网格化普查,摸清每宗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情况,特别是对已批未供、已供未建土地,包括未按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使用和实施建设的商住用地和工业用地,依法分类处理;造册登记每个村组集体乱租、乱占、乱建违法违规用地问题,逐宗界定处理,特别是对巧取豪夺、强占侵占国有和集体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惩处;通过普查、登记,全面摸清辖区每一宗地块权属、利用现状,分类对每一地块和房产进行登记造册,完善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依法管理和使用土地,维护全镇大局稳定。
二、组织领导
镇委成立龙潭镇涉土违法违规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委书记李旭军同志任组长,镇委副书记、镇长温美娜同志任常务副组长,陈森峰同志、陈锐彬同志、张小峰同志、温东升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国土所),由陈森峰同志兼任主任,派出所温东升同志、国土所张海辉同志兼任副主任,主要负责全镇专项行动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工作,并为专项行动提供政策法规、人才、管理系统等支撑,所需人员从纪委、派出所、国土、司法、环保、农业、村镇、林业、供电等成员部门抽调。
各驻村工作组要对挂钩村负总责,指导、督促各村开展专项行动。
镇涉土违法违规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立专项行动督导组,由张小峰同志任组长,督促检查各地行动开展情况,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定期组织对各村行动情况进行检查。
三、整顿内容
用网格化的方式,全面摸清辖区内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情况,各村组集体土地乱租、乱占、乱建情况,掌握底数、查明情况,坚持一地一档,逐一解决。
(一)对已批未供国有建设土地,强化收储管理,规范土地征收、补偿、储备,切实解决批而未征、征而未供等使用存在的遗留问题。
(二)已供未建土地,要按照“收地为主、促建为辅”工作思路,依法依规、分期分批清理整顿到位。
(三)对农村土地乱租、乱占、乱建问题,要按照重典治乱的原则,以土地使用证为界,进行查处整治,该拆除的要拆除、该收回的收回,该查处的查处,该复耕复绿的复耕复绿,该追究纪律责任的追究纪律责任,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整顿措施
(一)拆除整改。结合“三清三拆”行动、违法用地图斑集中整治行动,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特别是耕地、基本农田的工矿仓储、商服用地等,以及污染环境或低效使用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无论已建成或已开工建设的均要坚决拆除整治,拆除整治后的土地收回归还权属所有者。
(二)已批未供国有土地。
1.对存在批而未征的国有土地,要求被征地村务必落实征地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做好群众工作,加大征地拆迁实施力度,在6月底前完成征地工作,达到净地标准,确保土地顺利出让。
2.对存在已批已征未建的国有土地,加大招商力度,积极与县规划部门做好宗地规划各项工作,确保土地顺利出让。
3.对存在已批已征已建的国有土地,逐宗清理,建立台账,并通知涉嫌违法占用批而未供国有土地的占用人,主动接受处理(处罚)。依法处理(处罚)后,土地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出让。
(三)收回闲置国有土地。对形成闲置土地和不符合规划报批条件等已供未建、不按合同约定条件使用等已供已建的,依法收回土地。
(四)收回违法违规集体土地。
1.对乱租、乱占、乱建的集体土地进行登记造册,以各村为责任主体,按经济合同、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规定分类落实整改。
2.对推填土未建的乱占、乱租(卖)集体土地,必须坚决收回归还权属所有者,并落实复耕复绿,消除违法状态。
3.对已出租、转让、买卖,实际未动工建设的集体土地(符合农业承包管理规定且现状仍为农业生产的除外),出租方必须取消出租或买卖土地协议合同,坚决收回所属土地。
4.对出租用于生产经营的用地,应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费,并以合同时限为依据,由所在村负责清理并向税务部门依法申请纳税,税务部门加强征管监督。
(五)完善手续。对已批未征的要完善征收程序;对符合建设条件的完善报建手续,限期建设;对未批已动工的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宅基地等违法用地,符合报批条件的,抓紧组卷报批;同时,设施农用地符合报批条件的,要及时备案,完善手续。
(六)立案查处。对达到立案条件的违法违规用地,及时进行立案查处。对村组干部非法转让、出租集体土地面积较大,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委介入调查处理;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对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违法用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作出没收的,由镇政府统一管理处置。
五、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自4月19日开始,集中三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开展。全镇同步铺开,全力推进。
(一)清理核查重点突破阶段(4月19日至5月19日)。要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并按照边清查边整治的原则,迅速掀起专项行动高潮。
各村要在一个月内从三类整治内容中各筛选1宗典型案件进行查处整治。相关典型案件整治情况于5月10日前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整治阶段(5月20日至6月19日)。在重难点地区、典型案件突破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整治措施,全方位、全覆盖,全面铺开三类问题的查处整治。
6月20日前,将阶段来工作开展情况连同相关报表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6月25日前汇总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20至7月19日)。各村持续保持高压,深入打击整治,查漏补缺,巩固提高,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7月20日前,形成工作报告连同相关报表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7月25日前汇总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行动期间,市、县、镇督导组将组织检查督导,督促各地抓好整改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村和各相关部门要提高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感和危机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委镇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将专项行动与专项巡察紧密结合,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机遇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村认真摸清集体土地使用情况,分类造册登记,认真研究整顿措施,并严格按照《龙潭镇涉土违法违规整治专项行动网格化责任表》(附表1)的责任区域,倒逼工作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二)认真核实,签字背书。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普查式、地毯式、网格化开展清理,并按“一地一档”要求逐宗登记建立台帐,逐宗定性并提出处置意见。镇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管理职责,指导各村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同时,严格实行逐级审核负责制,对本辖区的清理整顿行动负责,相关报表经现场核查人、村组主要负责人、国土所负责人、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县级汇总审查。
(三)联动执法,严厉整治。相关部门要强化执法联动,推动执法力量的整合,对每宗违法用地和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查处,形成执法合力。纪委、派出所要加强对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对清理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到位,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收回的坚决收回,该查处的坚决查处,该打击的坚决打击,形成整治高压态势。
(四)加强检查,严肃纪律。行动期间,督导组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行动组织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地方和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和效能监督;对存在问题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村,将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多方式、多渠道、广泛宣传清理整顿涉土违规专项行动,并通过主要媒体、政府网站等媒体平台,集中宣传报道清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对打击整治的重大要案,及时公开曝光,做到“整治一宗、震慑一片、教育一方”。同时,加强法制宣传,营造全社会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的浓厚氛围。
(六)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及时总结梳理清理整顿行动的新经验、好做法,按照边打边建的要求,查漏补缺,建章立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镇土地管理办法,严格管好用好各类国有建设用地。各村要以2018年农村地籍调查成果图作为调查底图,全面调查、补充、更正并记录土地、房产权属、利用及建设情况,编制村庄现状一张图。
附表:
1.龙潭镇涉土违法违规整治专项行动网格化责任表
2.龙潭镇农村宅基地清理台账
3.龙潭镇农村集体土地出租、转让、买卖(未建设)清理台账
4.龙潭镇农村土地乱租、乱占、乱卖问题整顿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