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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西县龙潭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22007030149K/2019-00012 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揭西县龙潭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2-26
名称: 关于印发《龙潭镇乡村振兴三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8—2020年)》的通知
文号: 龙委〔2019〕6号 发布日期: 20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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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潭镇乡村振兴三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3  浏览次数:-

 

 

 

 

 

 

龙委〔2019〕6号

 

 

关于印发《龙潭镇乡村振兴三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8—2020年》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居)委、相关部门

《龙潭镇乡村振兴三年重点工作安排(2018一2020年》已经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龙潭镇委   

龙潭镇人民政府  

2019年226 


龙潭镇乡村振兴三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按照“3年取得重大进展、5年见到显著成效、10年实现根本改变”的总体目标,为使我乡村振兴工作重点突出、更有针对性、更具可操作性,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文件精神,制订三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新要求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我县打造绿色崛起示范县和潮客文化融合发展传承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现代化乡村产业体系初步建立;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全面建立,农村党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所有自然村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力争达到1.7万元,现行标准下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为5年见到显著成效,10年实现根本改变打下坚实基础。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产业兴村

1.实施特色农业培育创建活动。大力发展特色优质高效绿色现代农业,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集中培育发展优势特色产业。2018年启动现代茶叶产业园、现代蔬菜产业园、农鲜产品、农特产品、农业流通企业、农村淘宝店、特色农庄、农贸市场、“潮客菜师带徒”品牌培育创建,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产业兴村。围绕以上创建内容,培育创建1个以上项目。制订出台扶持政策,促进产业兴村品牌培育创建,适时开展产业兴村品牌评选活动,评选出最佳产业兴村品牌。到2020年基本建成一批特色农业示范基地,形成一批拳头产品,打造一批农业“金字招牌”。(镇农办镇畜牧站镇劳保所等部门按照职能牵头负责,各村(社区)组织实施

2.开展土地流转示范村创建活动。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后续工作,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土地流转形式,支持承包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在群众自愿基础上,引导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开展互换并地,实现耕地集中连片,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造基础条件。(镇农办牵头负责,镇国土所配合负责,各村(社区)组织实施)

3.广泛开展农村就业培训。全面建立健全培养培训、认定管理、生产经营、社会保障、退休养老“五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制度体系。加大财政投入,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乡村专业人才培育工程,创办大学生创业培育孵化基地,开展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把培训送到田间地头、千家万户,提升农民的整体技能水平。以农业企业为主体,以项目为带动,广泛开展产、学、研、教合作,着力培育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教育型涉农人才。积极探索乡土人才培育认定、职业农民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激发广大农民学技能、提素质、求致富的主观能动性。(镇劳保所镇农办牵头负责,团委、各村(社区)配合负责)

4.大力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主动搭建与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院互通平台,积极培育创建农业科技基地,开展农科示范教育、远程教育、网络信息教育。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主要依托,组织农村关键技术攻关,促进农业科技“产、学、研”一体化。加强优质新品种培育推广和现代农科技术应用,推广应用先进装备和现代管理模式,推动设施农业、数字农业发展。到2020年实现水稻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2%以上。(镇农办牵头负责,各村(社区)配合负责)

5.建设县镇村三级助农服务中心(站点)。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互助合作方式,打造集生产、供销、信用合作于一体的县镇村三级助农服务中心(站点)。开展测土配肥、农机服务、统防统治、农产品供销加工、冷链物流等服务,逐步拓展电子商务、金融保险、乡村旅游等业务。到2020年全建设镇村助农服务中心1个,助农服务综合平台、服务中心经营服务覆盖全80%涉农村庄。(镇财政所镇农办各村(社区)配合负责)

二)生态兴村

1.全覆盖建成农村雨污分流工程。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县组织、镇主体、村居实施,全面开展农村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因地制宜、选择合适模式,采用多种方式和工艺处理农村生活污水,连片建设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18年全所有自然村铺开农村雨污分流工程建设;7个省定贫困村所辖自然村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2019年底前,全20户以上自然村全面完成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彻底改变农村“污水横流”面貌。(镇村镇办牵头负责,各村(社区)组织实施)

2.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广东省农村公厕建设指引》推进乡村公厕建设和管理,加强公厕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升公厕管理水平。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粪污治理;综合考虑村庄和村民的实际需求,力争用3年时间,全面消灭农村旱厕,全面普及乡村旅游景区等公共厕所。2018年底前,全累计40%以上自然村,每个自然村建设1个以上标准化公厕。2019年底前,累计80%以上自然村每个自然村建设1个以上标准化公厕。2020年底前每个自然村按实际需求建设1个标准化公厕,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100%,乡村旅游区等公共场所建设A级以上厕所,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100%,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镇村镇办牵头负责,各村(社区)组织实施)

3.开展村庄“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村(社区)为单位,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组织发动群众整治环境脏乱差,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2018年底前,60%以上自然村基本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其中7个省定贫困村所辖自然村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2019年底前,全自然村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镇农办镇村镇办镇环保办镇水利所按职能牵头负责,各村(社区)组织实施)

4.开展“绿满家园”行动。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要求,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五路绿化”为引领,推进乡村绿化,建设绿色村庄,精心打造出一批生态景观林带、绿化风景区、林荫乡道、翠绿河岸、绿色长廊,力促田园变公园,果园变游园、产区变景区。2019年底前,7个省定贫困村所辖自然村完成村庄村道、庭院及房前屋后绿化美化,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2020年底前,全森林覆盖率达60.5%,集中居住型村庄林木绿化率达30%,分散居住型村庄15%以上,溪、河岸边绿化率达80%以上。(镇林业站牵头负责,各村(社区)组织实施)

5.开展“水岸同治”行动。结合“五河毓秀”工程,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深入开展农村河道小流域综合整治,成片推进农村沟渠、池塘、河道清淤疏浚,保护好村域水面、水质,实现河道清洁、水体流畅,水质达到功能区划标准。拆除岸边乱搭、乱建、乱占的违章建构)筑物,还水于民;有条件的村庄沿河岸植树绿化,逐步建设滨水休闲绿道、亲水平台,实现河清、水畅、岸绿。2019年底前,7个省定贫困村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底前,所有自然村农村内河全面恢复河道基本功能,实现溪河水系连通,基本消除村庄黑臭水体。(镇水利所牵头负责,镇环保办镇村镇办配合,各村(社区)织实施)

6.推进生活垃圾处理现代化。科学配置转运站等综合处理设施,解决农村生活垃圾转运、消纳问题。统筹建设村庄垃圾收集点,完善村、户收运系统。按照每个自然村7个贫困村按照每50户)不少于1个以上垃圾收集点、1个以上保洁员标准配备。鼓励开展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处理,配套建设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开展乡村卫生清扫集中行动,全面清理村庄历史积存垃圾。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完善农村垃圾处理各级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卫生保洁长效运营机制。完善村规民约,落实卫生保洁“一事一策”收费制度,向农村居民收取卫生保洁服务费;同时依法依规通过“一事一策”方式,向辖区内工商企业、个体户和种养户等经营主体根据日常垃圾产生量收取一定的环境保洁服务费用,专门用于环境卫生保洁。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并作为村规民约上墙,实现“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目标。2019年底前,7个省定贫困村建立保洁队伍和长效管护机制。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设施设备齐全、治理技术成熟、保洁队伍稳定、资金保障长效、监管制度完善,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村庄保洁覆盖面和行政村垃圾处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35%、资源利用比例达20%,不断提高垃圾有效处理水平。(镇村镇办牵头负责,各村(社区)组织实施)

7.加快推进乡村规划编制。按照整治型、行动式、群众参与及简便实用,宜居宜业生态原则,区分城郊型、生态型、纯农业型、历史文化名村等不同类型,编制村庄规划,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确定整治创建内容,以规划引领统筹项目和资金安排。农房风貌管控及“三清、三拆、三整治”建设纳入村庄规划范围。加强各类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推广政府、村集体、村民共谋共建共管共评机制,组织村民参与制定和实施村庄规划,纳入村规民约。村庄规划不得修建大广场、不得对村委会、村公共服务站等场所进行豪华装修。城乡规划部门统筹建立乡村规划技术服务专家库,加强镇级规划建设工作能力。建立保护名录,加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革命遗址的修复保护和活化利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村庄整治规划全覆盖和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农房风貌管控纳入村庄规划范围,实现所有自然村环境整治、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纳入规划管理全覆盖。(镇村镇办牵头负责,各村(社区)组织实施)

8.打造一批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在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基础上,根据人口聚居情况、自然资源禀赋和人文、产业特色,优选一批整治成效突出、可塑性较强的村庄,发挥优势特色,打造一批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辐射带动全域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2018年底前,7个省定贫困村所辖自然村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全面达到省新农村示范村整洁标准。2019年底前,6070以上自然村到干净整洁村标准。2020年底前,80%以上自然村到干净整治村标准,4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7个省定贫困村全面达到省新农村示范村示范标准;支持有条件的村庄率先创建一批特色精品村。(镇农办牵头,镇村镇办镇环保办镇林业站镇水利所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负责,各村(社区)组织实施)

三)文明兴村

1.建立健全乡贤咨询委员会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行政村乡贤咨询委员会,总结提炼我乡贤咨询委员会在基层治理中的新经验,明确乡贤咨询委员会发展路径,弘扬新乡贤文化,充分调动村民参与乡村振兴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镇组宣办牵头,各村(社区)组织实施)

2.推动制订践行“家规民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为载体,在全乡村全面推进村规民约、家风家训修订及完善工作。新时期村规民约、家风家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融入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符合时代精神、自治德治法治的要求,带动形成德业相劝、过失相规、守望相助、患难相恤的社会风尚。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取符合农村特点的有效方式,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乡村生产生活。以“村规民约”、“家风家训”为抓手,扎实开展“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紧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根本稳步推进文明家园建设,深入实施全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积极开展“弘扬传统美德”等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学习活动,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孝老爱亲、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诚实守信的中华传统美德。(镇组宣办牵头,各村(社区)组织实施

3.实施村村通广播工程。进一步整合资源,依托全县广播电视网络,对现在“村村通广播”文化工程进行升级改造,建设县镇村各级互联可控的“村村通广播”系统,进一步巩固基层宣传阵地,壮大主流声音,提高应急能力,活跃农村文化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到2020年,争取全面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镇组宣办、镇文化站负责,各村(社区)组织实施)

4.完善弱势群体保障机制。统筹城乡社会救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筹各类保障措施,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慈善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保障体系,为无法依靠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开展农村儿童、妇女、老年人“三留守”人员关爱行动,建立健全“三留守”人员基础信息台账,通过政府购买和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到2020年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镇民政办镇扶贫办牵头负责,各村(社区)组织实施)

5.持续推进文明创建。集中开展农村移风易俗工作,遏制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盲目攀比的奢靡之风,抵制封建迷信、打击非法宗教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活动。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理念,弘扬勤劳节俭的优良传统,形成节约光荣、铺张可耻的良好风尚,把群众的人情负担减下来,把农村的新风正气树起来,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科普工作,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推进县、镇、村级级联创,推进农村“星级文明户”创建评比,到2020年全县省级文明村镇覆盖面95%。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到2020年建成覆盖镇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场所。(镇创文办牵头,各村(社区)组织实施)

四)组织兴村

1.实施扶贫攻坚工程。推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机融合,制定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3年行动方案,提升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水平,做好保障性扶贫。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强化对脱贫攻坚各领域各环节监督,严格落实镇帮扶工作组、驻村工作队、村居干部责任。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第一、二轮扶贫开发“双到”5个贫困村脱贫质量。打造一批扶贫产业基地,与农业企业合作社)、相对贫困户实现有效对接,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7个省定贫困村全部出列,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镇扶贫办牵头,各村(社区)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第一书记”和党建指导员驻村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驻村“第一书记”工作机制和党建指导员驻村工作制度,实行统筹选派、统筹管理、统筹使用,作为培养科级后备干部队伍的平台。(镇组宣办牵头,各村(社区)组织实施)

3.加强村务公开督促检查。完善村务公开监督制度,健全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创新村务公开方式,推动村务全方位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行村务公开组织、指导和协调职责;对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加强执纪问责,强化监督检查;基层纪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各地村务公开落实到位,确保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得到真正落实。(纪委、镇民政办牵头负责,各村(社区)组织实施

4.重视村官培养和使用。实施“头雁工程”,以配强配优农村党支部书记为重点,实施农村党员人才回乡计划;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激励机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选定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进入镇领导班子和招录公务员、事业编内工作人员激励机制;实行“村推镇选县考察”的培养选拔制度,建立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把村代办员、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村医村教、返乡大学生等优秀人才纳入后备干部队伍,加强农村干部后备队伍培养储备。开展对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自然村带头人的全员培训,提升农村党员队伍的“雁阵效应”。镇组宣办牵头负责,各村(社区)组织实施)

五)平安兴村

1.加大信访排查化解力度。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行为法律指南》等法律指引,规范信访接访程序,强化基层干部用法律解决农村矛盾,引导农民依法解决合理诉求。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彻底解决历史信访积案。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牵头负责,各村(社区)组织实施)

2.开展平安维稳行动。按照广东省努力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的要求,大力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开展“众剑行动”。建立健全农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预警预防,打好防范化解农村社会稳定风险攻坚战。制订村、镇二级平安建设标准,开展平安家庭、平安学校、平安企业、平安路段创建活动。健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推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乡村治理格局。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牵头负责,各村(社区)组织实施)

3.开展农村法治建设。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引导农民增强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庭审进村、检务进村、司法服务进村,健全“一村一法律顾问”和调解员队伍,到2020年实现全民主法治村创建全覆盖。(镇司法所牵头负责,各村(社区)组织实施)

六)补齐乡村基础设施短板

1.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推进镇区通行政村公路改造、村委会通自然村村道路硬化、自然村村内道路硬化3类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具备条件、满足揭西全域旅游发展需要的乡村旅游公路建设。2018年底前,7个省定贫困村全面完成村内道路硬化,完成通200人以上自然村村道路面硬化;2020年底前,所有自然村基本完成村内道路硬化,通200人以上自然村完成村道路面硬化,镇区通行政村公路达到安全通客车条件,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镇村镇办按职能负责,各村(社区)组织实施)

2.推进村庄集中供水。按照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管理原则,统筹推进县镇村集中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城镇周边村庄纳入城镇供水系统统一供水。2018年底前,完成既定的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任务。加快7个省定贫困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2019年底前完成80%以上,2020年实现全覆盖。(镇水利所牵头负责,各村(社区)组织实施)

3.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灌区、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完善农田灌排工程体系。创新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机制,明晰水利工程产权,分类分级落实县、镇、村建设管护责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推进小水库、小山塘、小灌区、小泵站、小堤防、小水闹、机耕路等农村水利设施建设。(镇水利所牵头负责,各村(社区)组织实施)

4.推进农村现代化设施配套建设。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到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地区“低电压”治理。加大信息化推广应用,鼓励互联网金融、网络远程教育、网络创业等“互联网+”向自然村延伸。制定农村物流现代化建设规划,到2020年以中心镇为单位基本建成物流配送中心、专业批发市场、冷链仓储物流等设施,物流节点覆盖60%以上镇村。实施乡村减灾防灾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消防、地质灾害、森林防火、三防灾害、重大动植物疫病和流行疾病等应急管理能力。(镇供电所、镇邮政管理局、镇农办镇消防站镇林业站按职能负责,各村(社区)组织实施)

七)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新机制

1.强化规划引领。及时更新完善镇村规划体系、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统筹城镇与乡村融合发展,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为基础,明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土地利用和产业生态布局,明确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历史文化名村等不同类型村庄;推进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有机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稳妥有序推进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通过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进一步细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统筹合理安排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以适应新时期农业农村发展要求,助推美丽乡村建设,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全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镇村镇办镇国土所镇环保办牵头负责,各村(社区)组织实施)

2.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衔接,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后续工作,实现承包土地信息联通共享。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积极探索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有效流转,促进与融资担保、股份合作高度融合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落实水田垦造补偿制度,兑现农民互换并地奖补政策,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促进农村农业高质量发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镇国土所镇农办按职能负责,各村(社区)组织实施)

3.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重点推进龙潭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9年在全全面推开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到2020年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镇农办镇国土所镇林业站按职能负责,各村(社区)组织实施)

4.落实用地、财政、金融政策措施。完善乡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全面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用地指标,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完善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完善水利工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用地管理机制,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农民同意前提下,用地宽度小于8米的农村道路按农用地管理。健全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加大投入力度优先保障乡村振兴领域支出,确保农业农村投入只增不减。加强建立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财力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加强用于乡村振兴的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精简优化审批流程,规范举债融资行为。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机制。出台落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办法。争取“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资格、推进普惠金融“村村通”建设,全方位高效率引进金融资源支持乡村振兴。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到2020年农业保险基本实现主要农产品生产品种应保尽保。(镇国土所镇财政所镇农办镇农办按职能负责,各村(社区)组织实施)

5.建立人才流向农村机制。建立健全人才流向乡村的机制,研究出台吸引各路人才到乡村创业就业的扶持政策,为乡村引进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推动各类人才“上山下乡”、由城市向农村流动。发挥农业企业作为农科技术研发、引进、推广应用的主体作用,以产业项目实施为载体,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实用型的人才、技术引进培训机制。培育发展农村乡土人才,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将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推广“政府+银行+保险”融资模式到返乡下乡创业企业。实施“百企帮百村”下乡行动,引导企业和企业家参与乡村振兴,鼓励企业整镇帮扶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大力实施乡贤回归工程,做好乡贤回乡投资项目储备,建立乡村优势资源项目数据库和乡贤投资项目对接平台,完善乡贤回乡投资创业支持政策,吸引外出人员、实业家回乡投资办实业,捐资办公益,助推农村经济社会加速发展。(镇劳保所牵头,镇农办按职能负责,各村(社区)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成立龙潭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曾瑞平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温美娜任常务副组长,统筹领导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联动,成立跨部门乡村振兴协调机构,开启办理项目手续绿色通道。各村(社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乡村振兴的领导统筹工作。

(二)建立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建立和落实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负责人制度,县、镇、村三级书记共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要当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层总指挥”。建立健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责任制,各村(社区)每年向镇委、镇政府报告推进乡村振兴进展情况;各有关部门每年向镇委报告乡村振兴进展情况。

(三)加大对“三农”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要求,加强各级“三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全面提升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做好“三农”工作的能力水平。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要求加快我涉农机构改革,加强涉农职能的统筹整合。

(四)加强督查考核。建立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持续开展全过程、常态化督查,对工作滞后的约谈党政“一把手”,严重掉队的给予通报批评,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

 

附件:龙潭镇乡村振兴工作近期主要任务

 

 

 

 

 

 

 


 

龙潭镇乡村振兴工作近期主要任务

类别

序号

工作项目

主要任务

责任

领导

镇牵头部门

社区)责任主体

一、产业兴村

1

产业兴村项目培育创建

开展现代茶叶产业园、农鲜产品、农特产品、农产品流通企业(户)

农村淘宝店、特色农庄、农贸市场、“潮客菜师带徒”品牌培育创建。

曾海山

杨晓春

镇农办

镇劳保所

各村(社区)

2

土地流转示范村创建

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支持农户采用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

曾海山

镇农办

3

开展农民就业培训

建立健全农村培训平台,加强对农民的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就业创业

杨晓春

镇劳保所

二、生态

4

加快“雨污分流”建设

2018年全面铺开所有自然村“雨污分流”建设全覆盖,其中省定贫困村全部完成。

陈森峰

镇村镇办

5

开展“厕所革命”

2018年年底前,全县40%以上自然村每个20户以上自然村建设1个以上标准化公厕。其中7个省定贫困村率先完成。

陈森峰

镇村镇办

6

开展人居环境“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

60%以上自然村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任务,其中7个省定贫困村全面完成。

曾海山

陈森峰

镇农办

镇村镇办

7

开展“绿满家园”行动

推进绿化进村进庭院,开展拆旧确权复垦复绿,建设绿色村庄。

陈森峰

镇林业站

8

开展“水岸同治”

成片推进农村沟渠、池塘、河道清淤疏浚;拆除岸边乱搭乱建乱占,做好沿河岸土地确权及植树绿化。

蔡忠东

镇水利所

9

村居规划全覆盖

2018年底前,全覆盖完成村庄整治和建设规划;同时,要完成镇域乡村振兴规划。

陈森峰

镇村镇办

各村(社区)

三、文明兴村

10

建立健全乡贤咨询委员会运行机制

健全乡贤咨询委员会运行机制,发挥“智囊团、公道杯、宣传员、助推器”作用。

杨晓春

镇组宣办

11

制订践行“村规民约”

每个村制订出台村规民约并付诸村民自治行动,提高乡村自治法治德治水平。

韩建庭

镇组宣办

12

实施村村通广播工程

建设县镇村三级互联可控的“村村通广播”系统,发挥农村教育宣传主渠道作用。

韩建庭

镇组宣办

13

完善弱势群体保障机制

全面落实各类保障措施,加强民政与扶贫保障政策无缝衔接,实现贫困户既脱贫又解困。

蔡如冰

镇民政办

四、组织兴村

14

实施扶贫攻坚工程

主攻产业扶贫、就业扶贫,进一步落实兜底保障政策,按时按质实现贫困人口、贫困村脱贫出列。

曾海山

镇扶贫办

15

建立党建指导员驻村工作制度

实施县镇各级领导干部挂钩到村指导党建品牌创建,共同推进农村基层党建。

杨晓春

镇组宣办

16

完善村务公开制度

健全村务公开及监督机制,加强指导、督查、巡察,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

张小峰

蔡如冰

镇纪委

镇民政办

17

加强村官培养和使用

健全覆盖农村基层的培训、考察、使用、激励机制,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促进农村干部队伍培育成长良性循环。

杨晓春

镇组宣办

五、平安兴村

18

加大信访排查化解力度

完善滾动排查化解机制,落实领导包案和直联制度,彻底解决历史信访积案。

陈森峰

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各村(社区)

19

开展平安维稳行动

制订村镇县三级平安标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众剑行动,以信息手段强化网格化管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陈森峰

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20

开展农村法治建设

教育引导农村基层干部用法律思维开展工作、解决问题;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进村开展法律服务。

陈森峰

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