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8〕13号)、《揭西县发放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揭西县〔2019〕249号)要求,现对原民办代课教师领取2025年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5月20日至2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教育局(电话:0663-5521206)反映。
附件:2025年揭西县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
揭西县教育局
2025年5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