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潮涌动启新程,执法护航守归途。2月2日,2026年春运正式启动,揭西交通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春运工作部署,紧扣“平安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目标,全面启动春运执法服务保障工作,围绕“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保障有力、高效便捷”原则,强化数据赋能,充实执法力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力为人民群众平安返乡、欢度春节保驾护航。
数据赋能 助力精准打击
2月3日,执法二股执法人员充分利用重点车辆稽查布控系统分析研判信息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布控蹲守,联合揭阳市高速交警四大队于揭西高速出口成功查获目标车辆粤E****6。经查,当事人刘**使用粤E****6小型普通客车从广州出发前往揭西,车上载有8名乘客,约定到达目的地后每人收取180元费用。当事人刘**有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使用粤E****6小型普通客车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2月3日,揭西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对刘**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路警联动 共保春运平安
2月6日,执法四股接到揭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二中队移交粤V****2小型普通客车涉嫌非法营运线索。根据线索材料信息,执法四股执法人员依法展开调查。经查,当事人黄**于1月15日驾驶粤V****2小型普通客车搭乘3名乘客从揭西县棉湖镇前往广州,并在石坝收费站休息时收取3名乘客640元乘车费用(其中2名乘客各支付200元、另1名乘客支付240元)。当事人黄**有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使用粤V****2小型普通客车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2月6日,揭西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对黄**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加强布控 筑牢安全防线
2月11日,执法三股执法人员结合春运车流人流特点,精准锁定巡查重点区域,在揭西县京溪园镇员墩村路口查获粤V****1小型普通客车。经查,当事人温**驾驶粤V****1小型普通客车搭乘2名乘客从清远前往揭西,协商到达目的地后通过微信收取每人250元乘车费用。当事人温**有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使用粤V****1小型普通客车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2月11日,揭西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对温**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自春运以来,揭西交通执法部门已立案查处道路客运非法营运16宗,有力打击了违法运输行为。揭西交通执法部门将持续落实上级春运工作部署,强化重点车辆、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路段的执法管控力度,严查严打各类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道路运输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温馨提示
1.请选择客运站(点)发出的有线路标志牌的客运车辆(可通过关注“揭西县汽车运输总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购票),或乘坐有正规“出租”标志的合法经营的出租车。
2.增强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乘坐合法营运车辆,自觉抵制“黑车”,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向家人、亲朋好友宣传交通安全。
3.积极参与打击非法营运整治行动,积极配合取证调查,发现非法营运行为及时举报,提供信息线索和相关证据。监督举报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