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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西县河婆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220070299575/2024-00044 分类: 综合政务、按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 揭阳市揭西县河婆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05-07
名称: 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暨示范镇街创建活动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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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暨示范镇街创建活动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5-07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整治工作,规范我县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广大市民文明交通意识,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助力我县“百千万工程”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根据我市整治办有关工作部署,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我县棉湖镇、东园镇、河婆街道、龙潭镇、南山镇共5个镇街,列为我县第一轮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示范创建活动的镇街,自即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以上述5个镇街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暨示范镇街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酒驾醉驾、疲劳驾驶、货车超限超载、无证驾驶机动车、货车及三轮车违法载人、载客汽车超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

  (二)飙车“炸街”、非法改装摩托车、电动车;

  (三)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员、逆行、闯红灯、无牌无证和非法加装遮阳伞等;

  (四)销售超标电动车,非法改装(拼装)摩托车、电动车;

  (五)机动车、电动车违法乱停乱放、占道为市等。

  (六)机动车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多次违法未处理和驾驶人满分未学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失驾等。

  二、整治措施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将采取不间断、不定时方式进行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驾驶证、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拒不接受或配合执法,妨碍人民警察或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查获的违法人员将依法予以曝光,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严重违法行为在处罚的同时,将抄告所在单位和纪检监察部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共创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揭西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来源:揭西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