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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揭西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22007029527B/2026-00040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通报
发布机构: 揭阳市揭西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6-03-23
名称: 电动车“被盗”、少年失联、挎包遗失……所幸都有“警”无险
文号: 20260323006 发布日期: 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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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被盗”、少年失联、挎包遗失……所幸都有“警”无险

发布日期:2026-04-07  浏览次数:-

  电动车“被盗”原是误会,离家少年最终平安归来。遗失挎包很快物归原主……揭西公安用耐心与效率,将一件件“急难愁盼”化作了“虚惊一场”。

  3月20日,龙潭所接村民刘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朋友家门口的一辆电动摩托车疑似丢失,请求帮助。民辅警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报警人提供的车辆有关信息开展现场走访及周边监控视频排查工作。经查,车辆并非被盗,而是报警人的母亲在未告知的情况下,将车辆牵回自家,系一场误会。

  3月19日13时许,五云所接村民黄先生求助称,其孙子黄某于3月16日17时许驾驶电动车从家中外出后一直未归,家人多方寻找无果,焦急万分。

  接报后,民警兵分两路开展工作:一组警力迅速调取走失地周边及沿线公共视频监控;另一组与五云救援队开展搜寻。经查,黄某系在其同学家中。民警通知家属到场并将黄某由其家属安全接回。

  3月17日15时许,金和所接到群众陈女士报称,其在金和镇一超充站内不慎遗失随身挎包,包内装有贵重物品及个人证件等重要物品,请求警方协助寻找。接警后,民警通过走访周边群众,同步调取现场公共视频,发现挎包系被群众邹某拾得。随后,民警联系到邹某并向其说明情况,邹某积极配合,主动将拾得的挎包及全部财物交由民警处置。经核对,包内物品完好无损,民警当场将失物交还陈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