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揭西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22007029527B/2026-00028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通报
发布机构: 揭阳市揭西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6-02-27
名称: 烟花爆竹安全管控不断档!揭西公安从严查处绝不松懈
文号: 20260306002 发布日期: 2026-03-06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烟花爆竹安全管控不断档!揭西公安从严查处绝不松懈

发布日期:2026-03-06  浏览次数:-

  年味虽散,安全不松。针对春节后可能出现的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问题,揭西公安加大巡查排查力度,成功查处三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及时清除潜在风险。

  五云派出所查处一违规存储销售烟花爆竹案件

  2月23日,五云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一家商店可能存在违规存储销售烟花爆竹行为,随即对该商店进行突击检查。

  民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店内违规存放各类烟花爆竹。经现场清点,共约有烟花爆竹30箱。由于该商店储存场所不符合烟花爆竹安全存放标准,且未取得任何合法经营许可,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民警当场依法对查获的烟花爆竹全部予以收缴,并将负责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河婆派出所查处两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2月22日16时许,河婆所接报称河婆街道一商店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值班民警迅速前往查处。经检查发现,在该店内存放着一批烟花爆竹。经现场询问,商店老板张某城如实供述该批烟花爆竹系于2月21日在外地购买并存储在店内。同日,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一店铺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遂依法将违法嫌疑人刘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询问,刘某来如实供述了其于2月20日从外地购买少量烟花爆竹并存储在店内进行售卖的违法事实。两名涉案人员因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非法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一般情形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