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南山派出所在县局侦查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抓获非法出租银行卡违法人员刘某海、李某。经审讯,刘某海于2025年3月2日在上家杨某(已另案处理)的指引下找到刘某威(已行政处罚)和李某,非法出租名下银行账户共三个,并从中获利420元;李某从中获利300元。其中刘某威出租的银行账户涉及1起诈骗案。目前,违法嫌疑人刘某海、李某二人已被我局处以行政处罚。
如何防范“两卡”犯罪?
1、保护个人信息,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手机、银行卡、网银U盾等。
2、不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金融账户,包括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及支付二维码等。 3、朋友、陌生人、网友要求出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或支付账号供其使用,并声称给予报酬的,切勿提供,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 4、警惕朋友、亲人被不明人员诱导,利用号卡从事可疑活动。如发现有买卖手机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