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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阳市揭西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22007029527B/2024-00105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通知
发布机构: 揭阳市揭西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4-05-16
名称: 靖阳2024 |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传播谣言需担责!
文号: 20240522007 发布日期: 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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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阳2024 |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传播谣言需担责!

发布日期:2024-05-22  浏览次数:-

  2024年是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为维护良好网络舆论秩序,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揭阳网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

  阶段来,揭西公安积极响应上级部署,坚持主动出击,逢谣必打,依法从严快处网络造谣违法人员,最大限度降低网络谣言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不良影响,全力营造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的良好社会氛围。

  2024年5月15日,揭西县公安局网警大队联合河婆派出所快速处置一宗传播谣言案件。

  网民吴某为发泄不满,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谣言信息,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违法嫌疑人吴某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吴某处以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警提示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未经证实的网络信息加强辨别,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如发现网络谣言线索,请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