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清除各类危安风险隐患,持续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平安稳定,阶段来,揭西公安以“五大要素”风险隐患摸排管控为抓手,以刀具、五金杂货店、商超等场所为重点,辐射全县开展治安隐患排查,纵深推进刀具安全风险清查整治专项行动。
治安大队牵头各辖区派出所组织开展刀具安全风险清查整治专项行动,以“严管、严治、严控”为原则,对全县五金杂货店、超市、商铺、校园周边、寄递物流场所等可能存在制造、销售刀具的店铺开展清理排查和相关普法宣传。同时,深入企业、校园、社区等因地制宜宣传违法携带、私藏管制刀具的危害性及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醒群众自觉做到不购买、不携带、不使用管制刀具,积极举报非法贩卖、携带、使用管制刀具的违法犯罪线索。
行动开展以来,共清查各类重点场所96家次,并逐一发放《刀具安全管理告知书》,共收缴管制刀具12把,现场整改其他隐患6处。接下来,揭西公安将继续结合“五大要素”排查工作,加强对刀具制造、销售商家的管理力度,最大限度遏制利用管制刀具实施违法犯罪,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什么是管制刀具?
根据《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刀、弹簧刀(跳刀)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管制刀具的佩带范围和生产、购销均有法定手续。凡符合下列5种标准之一的,都是管制刀具:
▲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法律法规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0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