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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揭西县发改局信息公开指南

揭西县发改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揭西县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揭西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zwgk.jiexi.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信息:

  (一)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分工情况和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

  (二)部门文件

  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机关各股室常规工作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通知通告文件,本部门其他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情况。

  (五)办事指南

  主要包括:本机关相关办事业务的办事指南信息。

  (六)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报告等。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要包括:本机关每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八)其他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规划计划、招投标信息、统计资料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 公开形式

  揭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揭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以新闻发布会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为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揭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exi.gov.cn)开设揭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通过揭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揭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揭西县发展和改革局在办公大楼一楼设有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依申请公开网址: https://ysqgk.gd.gov.cn/663242/choice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揭西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或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依申请公开专栏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揭西县河婆街道霖都大道66号县政府机关大院内

  邮政编码:515400

  办公时间:8:30-11:3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5584377

  电子信箱:jxxfzhggj@163.com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受理机构为:揭西县发改局人秘股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


附件:

1.揭西县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揭西县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