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溪镇党委开展
巡察“回头看”的反馈意见
(社会公开)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从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7月11日,对大溪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
2025年7月25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提出了处理意见。8月19日,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了本轮巡察情况汇报,县委书记陈晓青审定了每个单位的巡察情况报告,对巡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大溪镇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巡察期间,干部群众反映和巡察“回头看”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及党中央决策部署仍有差距
1.以学促干仍有不足。一是执行“第一议题”不够到位。镇村党组织仍存在被动式学习的情况。二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乡村振兴战略等精神不够深入。
2.主体责任落实仍有差距。一是对基层廉洁风险防控不到位。二是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足。
3.基层意识形态防线仍需进一步筑牢。一是尚未明确领导小组的具体职责分工,导致权责边界模糊。二是部分村党支部未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工作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未定期分析本村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二)巡察反馈重点关注问题未整改到位
1.产业发展仍有短板。产业发展短板明显,个别建设项目未实施或建成处于闲置状态,短期内难以发挥经济效益。
2.雨污分流工程验收结算工作推进乏力。雨污分流工程建设推进缓慢,验收率仍较低。
3.“扶贫资产项目后续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成效甚微。个别村扶贫资产项目后续管理问题较大,部分欠款仍未能及时收回。
(三)巡察反馈面上问题整改不到位
1.工程项目资料归档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一是资料零散,无装订成册,容易造成资料丢失。二是资料不完整,归档资料难以反映工程建设全貌。三是项目资料内容有部分出现差错。
2.“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存在不足”问题整改不到位。一是班子队伍结构不优。村(社区)“两委”年轻干部较少,队伍老龄化严重。二是“头雁”队伍建设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较少。三是“雏雁”队伍培育不力。个别村在吸收入党积极分子时未作全面介绍。四是部分村党组织管理不严。部分村党员大会党员参会率较低。五是会议记录不严肃。个别村党务会议记录存在涂改等现象。
3.“村务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整改不到位。一是总结存在“模板化复用”特征。个别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内容重复。二是会议记录不全面。个别村会议记录仅记录标题,未能反映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四)巡察“回头看”期间发现的新问题
1.工程领域监督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跟踪监督不到位,存在多计工程量问题。
2.部分工程未按设计要求实施。
3.扶贫资产项目仍需进一步加强监管。一是扶贫项目投资本金及收益到期未收回。二是个别村光伏扶贫项目资产收益未分配。
4.执行财经制度不到位。一是镇、村两级均存在固定资产未按规定登记、核算的问题。二是个别项目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
5.财务管理不规范。镇、村两级会计核算工作仍有疏漏,需进一步加强。一是对外投资未作“长期投资”核算。二是原始凭证不齐全。三是记账出现差错。
巡察期间,对巡察了解的有关干部的问题和不良反映,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会前已向镇党委主要领导作了通报,并请镇党委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抓早抓小,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理,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巡察中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希望有关同志认真自查,深刻反思,及时整改。
二、意见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化标本兼治。
要进一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强化政治担当,提高使命意识,把整改工作视为自身职责所在,将巡察整改转化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从思想根源剖析问题实质,深入研判问题未整改到位的主客观原因,不能把问题整改简单视为业务工作,破除“就事论事”的片面思维,摒弃“整改资料报送完即整改结束”的错误思想,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真正把反馈问题台账当作“治病纠错”的“处方单”,达到标本兼治的整改效果。
(二)强化责任担当,凝聚思想共识。
镇委书记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牢整改第一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问题整改任务,切实做到“四个亲自”,督促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攻坚克难的勇气正视问题,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有效推进雨污分流工程项目验收结算、产业发展存在短板等难点问题的解决。镇党委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凝聚“全员参与,共同整改”的思想共识,针对巡察“回头看”指出的问题形成“接地气、有实效”的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不跑偏走样,实现从“被动整改”到“主动提升”的转变。
(三)强化作风建设,全面筑牢廉洁“防火墙”。
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规范收益分配使用,持续发挥扶贫资金项目效益,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要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堵住资金资产管理使用风险点;要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按资金性质全面、准确核算收支情况,严密监督资金使用,谨防因财务管理不规范引发的风险隐患。
(四)强化项目监管,提高监督质效。
针对巡察发现工程管理方面的问题,镇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并对全镇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排查,举一反三,严格把关项目各环节,按照竣工图和结算书逐项进行验收,杜绝建设跟踪不到位、验收不认真等情况出现,避免工程预结算不实、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的发生,不断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提升工程管理的专业水平。
以上反馈意见,请大溪镇党委高度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
(联系人:胡德志 电话:0663-5811113)
县委第二巡察组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