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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揭西县大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222007030026J/2017-00003 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揭西县大溪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7-12-12
名称: 大溪镇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及相关说明
文号: 49 发布日期: 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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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镇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及相关说明

发布日期:2017-12-12  浏览次数:-

2016年大溪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大溪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

三、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

四、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溪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责

按乡镇功能定位要求,大溪镇定位为农业旅游生态发展区。根据乡镇分类和功能定位要求,大溪镇机关内设机构设置为“四办两中心”(均为正股级),具体职能为:

1、党政办公室(加挂人大办公室牌子),负责秘书、资料、法制、计划、统计、信访、保密、工会、入大日常工作和机关后動管理工作。通过授权、委托,赋予行政综合执法职责,设立行政综合执法队(正副队长由党政办公室正副主任兼任);发挥好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作用,设立“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室主任由镇人大副主席兼任;综合执法队和“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归口党政办管理。

2、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国土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等工作。

3、农业经济办公室(加挂财政所、会计核算中心牌子)。负责农口工作,包括农村经营管理和农、林、水、牧、渔、“三防”和科技工作;负责研究、制订经济发展规划,抓好内外贸易工作;指导乡镇企业活动,协调税务、工商、金融、保险、供销、粮食、电信、邮政、商业、供电等部门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决算;组织财政收入以及镇机关、事企业单位审计工作。

4、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5、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整合镇信访、综治等资源,主要负责法制宣传、社会管治、矛盾排查、纠纷调处、接待来访、应急处置、治安防控等工作。主任由镇委副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兼任副主任。

6、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社会保障、侨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镇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

1、人大

2、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室室合署)

3、武装部

4、共青团

5、妇联

6、工会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编制数62人(其中机关人员39人,事业编制23人),实际在职人数为79(其中机关人员39人,事业编制23人,经费自理人员17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 大溪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大溪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总收入2119.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119.45万元,比上年增加269.45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实际部门运转经费支出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去年一致

3.事业收入0万元,与去年一致。

4.经营收入0万元,与去年一致。

5.其他收入0万元,与去年一致。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大溪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总支出2119.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2.75万元,比年决算数减少6.28万元,其中:用于人大事务2.2万元;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11万元,比去年增加69万元,增加原因是由突发事件引起的人员经费增加;统计信息事务0.6万元,与去年一致;财政事务24万元,比去年减少2万元;商贸事务0.6万元,比去年增加0.1万元;群众团体事务10.7万元,比去年增加4.9万元,增加原因是农村“乡乡乐”活动比去年多;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7.4万元,与去年一致;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万元年决算数减少80万元,减少原因是减少了相关项目活动。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大溪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119.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2.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59.8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了基础建设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7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6.7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了基础建设项目。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大溪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19.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2.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59.8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了基础建设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7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6.7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了基础建设项目。

分功能科目看,人大事务2.2万元;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11万元;统计信息事务0.6万元;财政事务24万元;商贸事务0.6万元;群众团体事务10.7万元;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7.4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万元

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大溪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万元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万元的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去年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占30%;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占6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5万元,2016年大溪镇人民政府机关及下属6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2辆一般公务用车和1辆垃圾运输车

2.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大溪镇人民政府机关及下属6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98次,接待人数共1,092人。主要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6.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减少105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各项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往返上级单位交流工作的轿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揭西县村(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揭西县村(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实现每个行政村和居委会都建设一个公共服务站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x

2.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xls

3.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xls

4.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5.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6.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x

7.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

8.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