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县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履行职责,围绕全县道路交通、水利农业、城乡建设、教育文化、经济发展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建议24件。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努力,截至目前24件代表建议全部办结并予答复,代表对答复均表示满意。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主要做法
接到县人大交来代表建议后,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按照职能和属地原则分解至11个县直部门和17个乡镇街道。各承办单位制定办理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积极推进建议落实,取得较好的办理成效。
(一)注重部署落实,合理安排承办。县政府于今年5月6日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研究部署办理工作。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工作推进会,要求各承办单位主动担当作为,高标准推进建议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办理成效让代表放心满意;县分管领导积极调研指导具体办理工作,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全力推进办理进程。各承办单位均建立健全了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分管负责同志亲自抓、职能组室负责抓的制度,形成了责任落实、要求明确、合力推进的办理机制。
(二)注重部门合作,听取代表意见。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各主办单位能积极与协办单位及乡镇沟通协调,对一些复杂的问题,通过实地考察、联合面商,有效推进办理工作。办理单位通过电话网络沟通、上门走访咨询、召开座谈会、组织视察等方式,与代表充分沟通,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实际情况,共商最佳办理方案,提高建议办理成效。对已解决的建议,实事求是汇报办理情况和结果;对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详细介绍工作进展情况和进度安排;对受客观因素制约而暂时未能解决的,有理有据耐心细致解释原因,努力争取人大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三)注重跟踪督导,确保办理成效。县政府办公室积极做好建议办理过程的组织联系工作,切实做好与县人大办、代表和各承办单位的协调沟通工作。合理安排办理责任单位,明确办理要求,确保各项建议办理责任落实到位。坚持每月一督查,每季一小结,及时掌握办理动态,严格审核把关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确保高质量、高水平落实到位。对暂时难以办理的,实行记录和跟踪办理制,确保办理工作有始有终。在人大建议答复工作完成后,将办理复文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发布,集中公开建议办理结果情况,方便公众查阅知晓。
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一)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1件(列原建议第1.4.8.10.11.15.18.19.20.23.24号)
1.刘西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省道S239线揭西良田至县城段、揭西叶锡坑至良田段路面升级改造的建议”(列原建议第1号)。省道S239线揭西良田至县城段路面改造工程,全长20.132公里,起点位于良田乡龙岭村,止于县城横坷口与国道G235线平交处,该段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路面改造,路基宽度分8.5m、12m,路面铺设沥青混凝土,施工图设计预算总金额为7269.72万元。项目已于2023年6月开工,计划2024年完工;揭西叶锡坑至良田段,里程约10.014公里,该路段的四级公路处于揭阳揭西李望嶂市级自然保护区和一级水源保护区,如需拓宽改建将涉及林地、耕地及环保等问题,“十四五”期间将开展前期调研工作,争取“十五五”期实施。
2.林俊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京溪园镇曾大寮村桥头至大鹿下鹿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的建议”(列原建议第4号)。京溪园镇曾大寮村桥头至大鹿下鹿村道路硬化工程,起于京溪园镇曾大寮村与X097交叉处,止于下鹿村桥涵处,道路总长约2.599公里,路面宽5米。项目业主单位为京溪园镇人民政府,工程预算造价约为297.82万元,现已完成政府采购,广东启潮建设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合同工期为90日,已于2023年10月12日开工。
3.庄肖坝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上砂镇增设加油站、充电站的建议”(列原建议第8号)。(1)上砂镇现有在营加油站有位于红星村的上砂加油站1家,梅汕高速上砂服务区东、西区加油站2座。根据《揭阳市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上砂镇辖区内没有加油站建设相关规划。新增建设加油站点目前还不合规、不成熟,暂不具备申办条件。我县将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作调整规划,争取代表建议尽快落实。(2)上砂镇现有充电站共有5座,充电桩11个。揭西供电局计划2024年在上砂供电所前增建充电桩,初步规划建设120千瓦直流双枪充电桩1台,基本满足群众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4.张镜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县城路面井盖安全治理的建议”(列原建议第10号)。县城管执法局全面统筹开展县城路面窨井盖安全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已对县城范围内16处问题窨井盖进行维护更换,对38处窨井盖升级改造。持续推进低洼易涝地区窨井加装防坠装置,计划加装党校路8个排水井盖防坠网、北环二路4个防坠网、好日子广场周边道路12个防坠网,预计11月下旬前完成施工。在排查整改的基础上,将同步对所管辖的窨井建立排查、维护台账,做好窨井盖“身份证”编码工作。
5.贝瑶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县城老城区排污沟管道改造的建议”(列原建议第11号)。大同排污沟的清淤疏通已纳入县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五期工程污染整治部分。该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污水管约21.79公里;对河西片区、河东片区共8条沟渠进行清淤。项目已于2022年7月开工,安排专项债券资金3000万元。目前已完成污水管网铺设21公里,河西片区宝塔路合流渠、米火龙合流渠、老水厂合流渠、河东片区新安排污沟、河山合流渠已基本清淤完毕,总清淤量32000立方米。下来,将督促施工单位加快项目收尾工作,早日完成县城老城区排污沟整治。
6.蔡志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济襄桥到河江桥河堤边进行改造加固的建议”(列原建议第15号)。该堤段为县城防洪工程横江西堤,济襄桥下游右岸浆砌石结构防洪堤。针对存在隐患问题,县水利局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编制了《揭西县横江河济襄桥下游右岸防洪堤除险加固工程实施方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浆砌石结构防洪墙134米进行拆除后,原址重建防洪墙,工程估算总投资446.68万元,计划工期3个月。目前该工程已完工。
7.邹伟业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重建东园镇联围堤段三孔闸的建议”(列原建议第18号)。东园镇联围堤段三孔闸位于榕江南河中游左岸的东园镇古福村新福河河口,于1964年建成,2022年6月经过安全鉴定为四类闸,须报废重建,彻底解决安全隐患。我县组织开展东园围三孔闸重建工程建设工作,现阶段已完成工程施工招标等前期工作。批复概算总投资936.42万元,总工期12个月,已落实工程建设资金800万元。于2023年8月开工,计划2024年8月完工。
8.邓伟铁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南山中学学生宿舍楼的建议”(列原建议第19号)。县教育部门积极解决南山中学学生住宿问题,一是优先改善学生住宿条件,今年9月份统筹2023年中央财政追加下达支持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综合奖补)资金7万元,实施学生宿舍热水改造工程,提高内宿生生活条件。二是将南山中学新建学生宿舍楼项目优先纳入2024年中央和省级基础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库,落实南山中学做好前期准备工作。项目计划于2024年1月开始实施,新建一栋5层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预计2024年12月完成。
9.李树群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把大溪镇原庆光小学改建成大溪镇渔梁幼儿园的建议”(列原建议第20号)。目前大溪镇有附设幼儿班的小学4所、公办幼儿园1所、民办普惠性幼儿园3所,在园幼儿有715人。经调查统计,现阶段能满足镇内幼儿入园需求。下来,将按照《揭西县“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要求,全力实施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和公办寄宿制学校等“三所学校”质量提升工程,重点改善提升大溪镇中心幼儿园办学条件,吸纳更多适龄幼儿入读。
10.曾德颂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大对五经富镇项目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列原建议第23号)。近年来,我县加大对五经富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债券资金投入力度,2016-2022年总共投入债券资金及抗疫特别国债资金6592万元,极大提升了五经富基础设施水平,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中心强镇打下坚实基础。今年7月份,县财政局会同五经富镇政府与各位代表进行座谈交流。今年初五经富镇共申报2个专项债券项目,分别为揭西县五经富美丽圩镇创建项目、揭西县五经富大洋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两个项目均已通过财政部审核,暂未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待通过上级审核等程序后,发行专项债券支持五经富镇的建设。
11.林锐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棉湖镇揭西糖厂等国有企业厂房用地改造问题的建议”(列原建议第24号)。我县积极推进揭西糖厂、菓子糖厂等国有企业厂房用地改造工作,现已完成该片区各户建筑面积和村属土地测绘报告编制工作。阶段来,累计摸查登记271户,占地面积约41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7500平方米(含临时建筑面积),对登记的271户逐户制定补偿方案。目前,整体区域的规划方案《揭西糖厂实施企业改制初案》《揭西棉湖菓子糖厂实施企业改制初案》正在积极对接与编制中。下来,将继续做细摸底工作,加强与意向方对接洽谈,高标准制定改制提升方案,切实稳妥推进片区改造开发建设工作。
(二)代表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将逐步解决的11件(列原建议第2.3.5.6.9.12.13.14.16.17.21号)
1.陈森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揭西县坪上镇乡村振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配套提升项目的建议”(列原建议第2号)。该建议项目已纳入“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坪上镇特色农产品三产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工程业主单位为坪上镇人民政府,估算总投资9202.35万元,其中包括建设机耕路8公里、改造提升农产品运输道路10.457公里、完善道路排水等设施、建设4处停车场共3677平方米、布设29个充电桩等其他配套工程。项目拟建设工期为24个月,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债券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坪上镇统筹解决。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取得县发改局批复(揭西发改投审〔2023〕35号),正在进行设计、监理等招标工作。
2.刘进裕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启动规划建设原揭西大道的建议”(列原建议第3号)。该路段为列入改建的国道G235线揭西龙潭至五云伯公岗部分路段,是省交通厅“十四五”规划建设重点路段之一,起点位于龙潭镇国道G235线与乡道Y574线交叉附近,路线由东至西经过龙潭镇、河婆街道及五云镇,终点位于五云伯公岗(陆河交界处),路线全长约19.48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目前工程工可报告已于4月12日上报至省交通运输厅及省公路事务中心。省交通运输厅已于8月17日组织召开汇报设计方案会议,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处咨询采购已完成。县委、县政府也多次积极与省交通运输厅对接协调业务,推进项目进展。争取列入2024年省重点预备建设项目库,力争早日动工兴建。
3.林育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金和镇金碧路改造工程项目的建议”(列原建议第5号)。金和镇金碧路起点位于金和镇金里大桥桥头,与县道X096线相交,沿榕江南河堤围走向,路线全长14.229公里。项目拟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8米,路面宽7m。县政府已同意该项目建设(揭西县函〔2016〕49号),县发改局已立项批准(揭西发改〔2020〕259号),项目业主单位为金和镇人民政府。项目财审工程预算造价为2672.95万元,勘察费23.12万元、设计费60.56万元、预算编制费6.06万元,监理费等其他费用待定,工期6个月。现金和镇人民政府及县有关部门正积极争取多方支持,筹措建设资金,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4.林浩志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改造及配套提升县道Y509(钱坑大桥头至锦林寺路段)路面的建议”(列原建议第6号)。县道X808线(原乡道Y509线)钱坑大桥头至锦林寺路段,长约5公里,县人民政府已同意实施“揭西县钱坑镇美丽圩镇示范创建项目——钱坑镇沿江北路东段(钱坑大桥头至锦林寺路段)路面改造及配套提升工程”,项目业主单位为钱坑镇人民政府。县财政核定工程预算造价为2518.12万元,所需资金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省级涉农专项资金、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等解决。下来,县直有关部门将配合钱坑镇人民政府做好相关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
5.彭俊达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在省道508线五云高速出口至硁下村路段沿线增设路灯的建议”(列原建议第9号)。五云镇政府已安排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实地考察,积极与县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对接沟通,但因该道路管理权限尚未移交我县,尚无法对该路段进行规划设计。下一步,我县将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联系,待道路管理权限移交后,加紧推进路灯增设工作。
6.李瑞林等代表提出的“关于G235国道南山镇北山门口到龙潭高速路口路段安装路灯项目的建议”(列原建议第12号)。南山镇正积极加强与县交通运输部门沟通对接,认真开展相关前期规划工作,并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待项目前期手续完善、报批同意后,将开展相关建设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7.王春和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凤江镇路灯等公共设施后续维护问题的建议”(列原建议第13号)。路灯移交县路灯管理所涉及资产移交、经费预算、日常维护、人员配置等问题,需进一步研究论证后方可实施。我县将努力把凤江镇省道路灯等公共设施的后续维护经费纳入县级财政追加预算,以解决资金难题。同时将继续加大力度,加强对路灯设施的巡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凤江镇省道路灯等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
8.林裕发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省道S237金和路段路灯纳入县路灯所管理的建议”(列原建议第14号)。因省道S237金和路段现正在进行升级改造,相关路灯已拆除,待项目升级改造完成后,金和镇和县相关职能单位将加强沟通联系,科学研究,积极争取资金,推动建议落地。
9.李海宁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灰寨镇三坝村引水渠灌溉项目的建议”(列原建议第16号)。该项目已列入揭西县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经《揭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揭西县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揭西发改投审〔2021〕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主要由债券资金、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涉农资金、本级财政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解决。下来,县相关部门将认真统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全力抓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10.吴少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塔头镇塔头拦河闸灌区东西干渠升级改造的建议”(列原建议第17号)。揭西县塔拦灌区位于揭西县东部,工程于1960年建成,设计灌溉面积为1.5万亩,渠道总长19.47km,是我县一宗重要的中型灌溉工程。为确保塔头拦河闸灌区的正常运转,2023年4月市水利局《关于揭阳市揭西县塔头拦河闸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揭市水许可〔2023〕33号)完成初步设计审核批复,主要建设内容为灌区主要渠系和渠系建筑物的清淤清障、防渗防滑、除险加固及节水改造。下来,我县将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补助资金和债券资金开展工程建设。
11.蔡锦州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创建龙潭工业商贸物流园的建议”(列原建议第21号)。根据《揭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汽车智能研发生产制造基地项目用地报批及其他前期工作的批复》(揭西府函〔2022〕198号),我县以2022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揭西县良种场国有农用地面积76.86亩。该批次报批材料已通过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于2023年6月26日取得批复文件,纳入政府储备土地。现已拟订该宗地出让方案,并通过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将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网上挂牌出让。下来,我县将依法推进龙潭镇规划修编工作,主动靠前服务,积极做好招商项目用地计划保障。
(三)代表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解决的2件(列原建议第7、22号)
1.庄石甘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上砂镇设立煤气充气站的建议”(列原建议第7号)。我市各县(市、区)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批单位是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我县现有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共7家,均在早期设立了液化石油气充气站。依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授予中海石油揭阳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的通知》(揭府办[2007]75号)“不再批准除中海石油揭阳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的城市燃气经营权,原已批准经营的企业不得扩大范围再设立分销站点”。为此,自2007年以来,市住建局已停止办理其它燃气经营许可证。由于燃气企业必须持证经营,所以上砂镇尚不能设立燃气充气站。
2.杨以球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灰寨镇上角村道路扩宽改造项目的建议”(列原建议第22号)。根据揭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该项目用地范围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1〕第588号)第十五条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建议扩宽改造项目重新选址规划。
三、办理工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今年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推动解决了一批事关发展、事关民生的实际问题,取得了扎实的办理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承办单位办理机制还不够完善、解决措施不够具体、落实力度有待加强、答复意见不够规范等。今后,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方式方法,广泛深入调研,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措施保障,注重在办理成效上下功夫,增强工作实效性,努力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不断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揭西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