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蓝天
留言日期:
2021-03-13
主题:
户口注销
内容:
兹有本人有双重户口 其中原籍户口是揭西上砂镇的 后登记的户口为汕尾市陆河的户口 后登记户口是父母迁入当地时办理的 后来咨询公安局让注销后登记的户口就是陆河的户口 提交资料后得知陆河有交通肇事犯罪记录不能注销 那么请问是不是只能注销上砂这个户口呢 还有网上查不到上砂派出所 请问是去揭西哪个派出所办理注销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3-13
答复时间:
2021-03-18
答复单位:
揭阳市揭西县公安局
答复内容:

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现答复如下:《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妥善处理重复(虚假)户口的意见》(粤公意字[2020]1号):定义:(一)重复户口是指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户口。(二)虚假户口是指因提供虚假材料或捏造事实取得的户口。处理原则: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的真实户口,应予以保留。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的虚假户口,应予以注销。你的留言反映上砂户口属原籍户口,陆河的户口为后登记户口,是父母迁入陆河后办理的,如果情况属实,依据上述的处理《意见》应予以保留上砂户口。至于注销有犯罪记录的户口,根据《关于注销有犯罪记录重复(虚假)户口的有关问题的批复》(广公(治)字[2014]997号)规定:对有犯罪记录重复(虚假)户口的注销问题,第一条规定:已查清真实户口所在地、且犯罪判决已生成或完结的,在人口信息系统备注其违法犯罪记录和真实户口情况后,应注销其重复(虚假)户口;同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真实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真实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将其重复(虚假)户口和违法犯罪情况在真实户口中记录并存档备查。

       在此建议你向两方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如实反映户口的真实情况,依据上述的处理意见进行办理。另你询问上砂派出所的位置在上砂镇政府侧。

       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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