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林
留言日期:
2020-06-08
主题:
关于高校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的问题
内容:
你好,我是即将毕业的大四生,还没落实工作去处,学校通知我要将团组织关系转会家乡户口所在社区/居委/村委会的团支部。请问我要如何办理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6-08
答复时间:
2020-06-09
答复单位:
揭阳市揭西县棉湖镇人民政府
答复内容:

       同学,你好!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团粤办发〔2020〕12号),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团员应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接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支部,特殊情况下无法确定应转入团支部的,可转接到工作单位所在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如6月20日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可转到常住地团组织。目前,团员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广东共青团”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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